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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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1273347190XW | 营业执照 | 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 | 2002-01-07 | 2032-01-06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 |
2 | 京质监许字﹝2020﹞(通)00415259号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 | 2020-06-23 | 2099-01-0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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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京03民终502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北京融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26 |
2 | -- | (2022)京01民初412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天鸿典当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晟开源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Z某某,三河市北方运河源建材家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S某某,L某某,北京宝通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博众拍卖有限公司,公众商业机器(北京)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 | -- | 准许原告北京市天鸿典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Z某某、S某某、Z某某、三河市北方运河源建材家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L某某、北京宝通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北京市鸣篪伟业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博众拍卖有限公司、公众商业机器(北京)有限公司、L某某的起诉 ...更多 | 2023-05-19 |
3 | -- | (2022)京0112民初27765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晟开源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融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9168.4 | 一、被告北京融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晟开源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合同价款379584.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二、被告北京融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晟开源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拖欠的合同本金379584.2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2年8月25日起计算至被告北京融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利息于本判决第一项确定之合同本金执行完毕之日同时履行清;三、驳回原告北京晟开源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96元,由被告北京融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支付给垫付义务人即原告北京晟开源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12-01 |
4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2)京01民初279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市天鸿典当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三河市北方运河源建材家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S某某,L某某,北京市鸣篪伟业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博众拍卖有限公司,中国京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郁晓宇,公众商业机器(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首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环宇开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创博源商贸有限公司,W某某,L某某,W某某,L某某,S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北京市天鸿典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7-21 |
5 | 合同纠纷 | (2021)京03民终19926号 | 上诉人 | - | -- | 一、本案按北京兰格加华置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准许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62元,减半收取5031元,由上诉人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12-22 |
6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5176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 被告: 北京兰格加华置业有限公司 | 24686722 | 一、原告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与被告北京兰格加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的《“经略天则”园认购协议》于2020年12月27日解除;
二、被告北京兰格加华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认购金2468672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
三、驳回原告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364元,由原告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负担313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兰格加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6523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原告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
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10-18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11民初14797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 被告: 北京天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负担(已交纳) ...更多 | 2021-09-10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执206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2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执206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25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京0112民初1342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 被告: 北京中联京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撤回起诉 | 2019-05-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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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12民初27765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晟开源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融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2-11-23 | |
2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3民终19926号 | 上诉人 | -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22 | |
3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京0112民初5176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市晟开源电器设备厂 被告: 北京兰格加华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