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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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口存在路面污染 | 处罚金额:2000 | 2000 | 晋安区城管局 | 2023-11-20 | -- | |
2 | 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委托他人参会但无授权委托书,影响了水库攻坚任务推进。 | 对以上未参会或无授权的单位给予通报,并记录在册作为今后入围县水利系统各类名录库的参考依据。 | -- | 连江县水利局 | 2022-11-3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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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JZ安许证字﹝2014﹞FZ008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施工 | 2023-02-08 | 2026-02-07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
2 | E335023695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_资质证书变更 | 2021-01-14 | 2026-01-13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
3 | A235023698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_资质证书简单变更 | 2020-06-02 | 2025-06-01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
4 | 连国税许准〔2017〕67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连江县国家税务局 | |
5 | 闽建政务函[2016]9501号 | --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 -- | 2016-11-18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91350122081618645T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3-11-06 | 2033-11-05 |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连国税 许准 〔2017〕67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连江县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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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闽07民终119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30元,由上诉人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8-2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闽0722民初429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欣奇晖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某某,Q某某 | 1248910 | 一、P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欣奇晖商贸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2日的货款54888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从2022年3月4日起按年利率5.5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欣奇晖商贸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0月17日的货款227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从2022年3月4日起按年利率5.5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Q某某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Q某某、P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欣奇晖商贸有限公司支付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0月17日的货款47303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从2022年3月4日起按年利率5.5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40.19元,减半收取8020.09元,由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457.72元,由P某某负担3524.73元,由Q某某负担3037.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6-1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105民初79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309760 | 准许原告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946.40元,减半收取计2973.20元由原告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2-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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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闽0722民初121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P某某,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古楼乡古楼村村民委员会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2-12-0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闽0722民初429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欣奇晖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某某,Q某某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2-05-2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闽0722民初429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欣奇晖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某某,Q某某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2-04-22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天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2020-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