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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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19-06-24 | 〔2019〕苏1281执恢63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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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化国税许准〔2015〕758号 | -- | 你(单位)于2015-09-10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2015-09-10受理。经审查,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 ...更多 | -- | -- | 兴化市国家税务局 | |
2 | 兴化国税许准〔2015〕634号 | -- | 你(单位)于2015-08-10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2015-08-10受理。经审查,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 ...更多 | -- | -- | 兴化市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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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1281民初9126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机械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泰州市金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明和机械有限公司,丁正和,马明亮,朱往贵,Z某某,S某某 | -- | 准许原告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21-12-30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1281执恢13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苏1281民初734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0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206执267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206执2672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29 |
4 | 合同纠纷 | (2019)苏1281执恢630号之四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7)苏1281民初670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8-14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206民初3051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鑫顺机械液压附件厂 被告: 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75829 | 被告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宁波市北仑区大矸鑫顺机械液压附件厂货款175829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该款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案受理费3817元,减半收取1908.50元,由被告浙江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如义务人拒绝履行,权利人可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0-07-13 |
6 | 劳动争议 | (2018)苏1281民初356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X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承担。 | 2018-07-24 |
7 | 合同纠纷 | (2018)苏1281执148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7)苏1281民初67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7-17 |
8 | 合同纠纷 | (2018)苏1281执20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6)苏1281民初73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7-02 |
9 | 合同纠纷 | (2018)苏1202民初1093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被告: 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泰州金环索具有限公司,Z某某,S某某 | 17085336.22 | 一、被告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570000元、利息人民币152462.22元(截止2018年2月9日)及以557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2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的逾期利息,并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损失222874元;
二、被告Z某某、S某某对前述第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原告有权以抵押人泰州金环索具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兴化市茅山镇陈张公路北侧的房屋及土地【他项权证号:兴抵字第20151225-1号,兴他项(2015)第1958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前述抵押财产的价款在人民币557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341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8417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交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3417元[通过银行缴纳上诉费时须如实填写以下内容:①上诉人姓名:填写上诉人本人的姓名或名称,而非代理人、经办人的姓名;②汇入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③帐号:47×××53;④汇入银行: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行号:104312800123;⑤款源:上诉费;⑥一审案号;⑦编码:112001]。 ...更多 | 2018-04-14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206执3477号 | 被执行人 | - | 1031740 | 一、被执行人泰州艾德铝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Z某某在(2017)浙0206执3477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031740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2-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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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破产清算 | (2023)苏1281破18号 | 被申请人 | -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8-22 | |
2 | 申请破产清算 | (2023)苏1281破18号 | 被申请人 | -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6-09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1281民初75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明和机械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机械有限公司,D某某,Z某某,S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3-08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1281民初753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明和机械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泰州市金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机械有限公司,D某某,L某某,D某某,Z某某,M某某,M某某,P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3-08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1281民初75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明和机械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机械有限公司,D某某,Z某某,S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3-08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1281民初753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明和机械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泰州市金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机械有限公司,D某某,L某某,D某某,Z某某,M某某,M某某,P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3-08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1281民初66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明和机械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机械有限公司,泰州市金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Z某某,D某某,M某某,S某某,Z某某,泰州市泰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Z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1281民初66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明和机械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兴化市豪铭机械有限公司,泰州市金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Z某某,D某某,M某某,S某某,Z某某,泰州市泰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Z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1281民初67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山支行 被告: 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泰州市金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D某某,L某某,M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苏1281民初66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山支行 被告: 兴化市豪铭艾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兴化市正大特钢焊材有限公司,泰州市金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D某某,L某某,M某某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2023-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