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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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豫01民终11772号 | 被告 | - | -- |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8)豫0105民初699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原告S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72元,退回S某某。二审案件受理费1822元,退回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9-28 |
2 | 合同纠纷 | 2016豫0703民初181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兆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起诉。
预交诉讼费39409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06 |
3 | 其他 | (2014)金民二初字第60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4421元,退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1-11 |
4 | 合同纠纷 | (2013)原民初字第130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4-01-2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3)凤民初字第414号 | 被告 | 原告: 新乡市清化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 | 1022608.32 | 限被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新乡市清化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022608.3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22608.32元为基数,自2012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判决确定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03元,由被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12-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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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 |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 2014-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