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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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2020)浙0111民特1828号 | --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22-11-16 | 〔2020〕浙0111民特1828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20-04-16 | 〔2020〕浙0111执恢352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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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111执3178号 | 2022-11-16 | (2020)浙0111民特1828号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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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浙0111执恢94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浙0111执恢94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26 |
2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民初6860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被告: 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S某某,童国文,峡江县恒丰造纸厂,朱鸿贤 | 95325.05 | 被告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S某某、T某某、峡江县恒丰造纸厂、朱鸿贤对浙江W某某纸业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截至2020年8月11日的期内利息9255.84元、罚息83808元、复利2261.21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时应扣除此后从浙江W某某纸业有限公司获得的破产受偿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183元,减半收取1091.5元,由被告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S某某、T某某、峡江县恒丰造纸厂、朱鸿贤共同负担。
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S某某、T某某、峡江县恒丰造纸厂、朱鸿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27 |
3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执恢818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111执恢81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21 |
4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民初5414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被告: 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S某某,童国文,峡江县恒丰造纸厂,朱鸿贤 | -- | 本案按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 2020-11-11 |
5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执恢35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111执恢350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30 |
6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执恢35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111执恢352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29 |
7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执恢35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浙0111执恢351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29 |
8 | 合同纠纷 | (2016)浙0111执6525号之五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6)浙0111执65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6-30 |
9 | 合同纠纷 | (2018)浙0111执111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浙0111执11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6-28 |
10 | 合同纠纷 | (2018)浙0111执112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浙0111执11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6-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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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证合同纠纷 | (2020)浙0111民初6860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被告: 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S某某,T某某,峡江县恒丰造纸厂,Z某某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21-01-27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浙0111民初4453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被告: 杭州科美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杭州喜鹊无纺制品有限公司,W某某,L某某,W某某,C某某,S某某,T某某,L某某,富阳市恒迪机械有限公司,X某某,X某某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17-07-06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浙0111民初4318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被告: 杭州科美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杭州喜鹊无纺制品有限公司,W某某,L某某,W某某,C某某,S某某,T某某,L某某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17-07-06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6)浙0111民初04730号 | 被告 |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被告: W某某,S某某,杭州富阳明星物资有限公司,W某某,Z某某,富阳市明康纸品有限公司,杭州科美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16-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