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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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6-10-10 | 〔2016〕赣0111执899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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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601226859930321 | 设立通知书 | 文化产业咨询、国内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2009-04-23 | 2029-04-22 |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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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京0107执703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石民(商)初字第48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8-25 |
2 | 其他 | (2016)京0107执703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石民(商)初字第48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8-25 |
3 | 其他 | (2016)京0107执异13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申请追加人北京牵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提出的追加F某某、W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6-05-19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湖民二初字第39号 | 被告 | 原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被告: 南昌沧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16536.34 | 一、被告南昌沧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人民币116536.34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滞纳金(滞纳金从2013年10月25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颁布的贷款利息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631元,由被告南昌沧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9-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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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昌沧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2015-02-11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昌沧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4-12-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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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北京牵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沧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2015-05-13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湖民二初字第39号 | 被告 | 被告: 南昌沧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4-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