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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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资专管员未满足考勤要求。 | 劳资专管员未满足考勤要求。 | --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0-09 | -- | |
2 | 1人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 1人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 -- | -- | 2023-09-18 | 成住建发〔2021〕134号 | |
3 | rcjx4881运渣车监控设备离线时间从2023-07-27 07:25:07至2023-07-27 09:33:39,未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连接 ...更多 | rcjx4881运渣车监控设备离线时间从2023-07-27 07:25:07至2023-07-27 09:33:39,未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连接 ...更多 | -- | 新都区建设局 | 2023-08-02 | -- | |
4 | 月考勤率小于60% | -- | -- |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6-14 | -- | |
5 | 作为海盐县百步镇学苑路云上璟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及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针对现场4台塔式起重机械作业时,存在群塔作业与相邻塔机高低错位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易造成两机相互碰撞,导致结构受损或整机倾覆;同时在知道2#塔吊(浙FD-T00389)因为标准节年份不符检测不合格后,未整改到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浙江中台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报告后继续使用,经复测仍不合格,现场标准节问题仍未更换,还在使用;3#塔吊(浙FC-T02112)、4#塔吊(浙FC-T02109)塔吊均存在塔机自由端超标的安全隐患,2#塔吊(浙FD-T00389)存在起重臂斜腹杆断裂、断错相保护短接等安全隐患;截止目前上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4台塔吊已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你单位的部分施工升降机操作工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操作人货梯,你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配备了取得施工升降机操作资格证的操作人员 ...更多 | 1、警告;2、共计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 12000 | 海盐县综合执法局 | 2023-06-09 | 嘉盐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20号 | |
6 | 未依法履行职责,水污染防治类 | 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 | --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2023-05-18 | 嘉海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87号 | |
7 | 安全员未到岗履职;附着提升架、高处作业防护、洞口临边防护、悬挑缺平台、临时用电等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更多 | 责令局部停工整改 | -- |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5-17 | -- | |
8 | 扬尘防控“十条标准”和“六个百分百”规范要求落实不到位 | 列入“黑榜”项目 | -- |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4-23 | -- | |
9 | 于2022年9月20日被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在年产10GW单晶组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地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当即被要求限期整改,你(单位)于2022年10月1日被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查发现逾期未改正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 50000 | 嘉兴秀洲区综合执法局 | 2023-01-13 | 嘉秀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185号 | |
10 | 是位于望海街道的年产200套高端数字化制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结束,施工单位为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浙江同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9月1日对该项目工地进行了检查,发现项目监理单位浙江同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当场送达了《海盐县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书》(盐质安监停2022024)。你(单位)分别于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9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8月29日对危大工程高大支模架组织了验收,验收报告由你(单位)资料员周王华制作,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顾美凤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彭宗华的名字均由资料员周王华代签。该项目的危大工程验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即已进入下一道工序,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危大工程的验收,你(单位)作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 10000 | 海盐县综合执法局 | 2023-01-04 | 嘉盐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068-1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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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348648 | (2024)浙04执175号 |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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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095号 | 330481240408885746916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4-08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
2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099号 | 330481240410886746905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4-10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
3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030号 | 330481240301863472740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3-01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
4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108号 | 330481240415888983720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4-15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
5 | 330000240419893942347 | 330000240419893942347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4-04-19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035号 | 330481240306865985914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3-06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
7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037号 | 330481240308867690260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3-08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
8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044号 | 330481240313870965158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3-13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
9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045号 | 330481240313871164899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3-13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
10 | 海综执建许字﹝2024﹞第046号 | 330481240313871657776 |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许可决定书 | 2024-03-13 | 2099-12-31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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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481民初60号 | 其他 | - | -- | 驳回原告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394元,减半收取计5197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817元,共计9014元,由原告张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在逾期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4-02-0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辽1122民初2683号 | 被告 | 原告: 盘锦永信商品砼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901823.75 | 被告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盘锦永信商品砼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901823.75元(原告盘锦永信商品砼有限公司给被告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6208元,减半收取28104元,其中按原告诉讼请求支持部分的诉讼费26556.38元由被告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负担1547.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25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苏11民辖终6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17)苏1102民初3465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01-24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苏13民辖终24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8-09 |
5 | 其他 | (2017)浙0481民初2438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93840.8 | 一、被告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93840.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计算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本金43840.80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04元,减半收取计1202元,由原告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0元,由被告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15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12 |
6 | 合同纠纷 | (2016)浙民申3653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吴江市诚信彩板活动房厂撤回再审申请 | 2017-03-15 |
7 | 合同纠纷 | (2016)浙0481民初4140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914000 | 驳回原告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112元,由原告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1-22 |
8 | 合同纠纷 | (2014)廊民终字第199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2014)香民初字第853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4-07-16 |
9 | 劳动争议 | (2013)丰民初字第170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C某某 被告: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625 | 被告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C某某劳务费人民币34625元,第三人Y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被告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Y某某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3-10-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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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W某某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漳州春侨木业有限公司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3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买卖合同纠纷 | W某某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4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W某某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2023-08-13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W某某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2023-04-27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经开分公司、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某某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6-23 | |
7 | 裁判文书 | 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河北碧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2021-10-17 | |
8 | 裁判文书 | 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河北碧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2021-10-17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河北碧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2021-06-22 | |
10 | 裁判文书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中晟恒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2020-09-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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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琼96民终1312号 | 被上诉人 | -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2 | -- | (2023)琼9005民初167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文昌市人民法院 | 2024-05-12 | |
3 | -- | (2024)赣0491民初545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被告: C某某,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4 | -- | (2024)浙04民终855号 | 被上诉人 | -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5 | -- | (2024)浙0424民初123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4-04-22 | |
6 | -- | (2023)浙0182民诉前调514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某某,F某某 | 建德市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7 | -- | (2024)浙0481民诉前调3961号 | 被申请人 | -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2024-04-19 | |
8 | -- | (2023)苏1111民初533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 被告: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9 | -- | (2024)苏0703民初76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10 | -- | (2024)浙04民终918号 | 上诉人 | -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