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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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国 许变更准 〔2017〕 1 号 | --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千万元 | -- | 2099-12-31 | 临江市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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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吉7604执保21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2-07-14 |
2 | 其他 | (2022)吉7604执保11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2-06-30 |
3 | 合同纠纷 | (2021)吉0681执恢101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11-30 |
4 | 合同纠纷 | (2021)吉0681执44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吉0681执4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08 |
5 | 合同纠纷 | (2021)吉0681执保80号 | 其他 | - | -- | -- | 2021-04-19 |
6 | 其他 | (2020)吉0681民初150号 | 被告 | 原告: 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369230 |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共同给付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剩余合同款及合同外增项工程款33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600元,由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负担(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52830元,多交19230元予以退还给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2-09 |
7 | 合同纠纷 | (2020)吉0681民初271号 | 原告 | 原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临江市人民医院 | 8969825.7 | 临江市人民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896.98257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96.98257万元基数,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294.00元,由临江市人民医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24 |
8 | 合同纠纷 | (2020)吉0681民初81号 | 原告 | 原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临江市六道沟镇人民政府 | 1155766 | 被告临江市六道沟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155766.0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其中以68084元为基数,自2012年7月1日起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至;以1087682元为基数自2012年1月1日起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01.00元(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交11715元),由临江市六道沟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3-26 |
9 | 合同纠纷 | (2020)吉0681民初82号 | 原告 | 原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临江市六道沟镇人民政府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0)吉0681民初81号案件审理 | 2020-03-23 |
10 | 合同纠纷 | (2020)吉0681民初85号 | 原告 | 原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临江市六道沟镇人民政府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0)吉0681民初81号案件审理 | 2020-03-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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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H某某、F某某 | 临江市人民法院 | 2017-12-10 | |
2 | 裁判文书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L某某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0-31 | |
3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Z某某 | 临江市人民法院 | 2014-01-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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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险纠纷 | (2023)吉0681民初951号 | 原告 | 原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 | 临江市人民法院 | 2023-09-19 | |
2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3)吉06民终93号 | 原告 | 原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 |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21 | |
3 | 劳动争议 | (2022)吉0681民初1047号 | 原告 | 原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 | 临江市人民法院 | 2022-10-1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吉7604民初53号 | 被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大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 2022-08-11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吉7604民初53号 | 被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大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 2022-06-27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吉7604民初53号 | 被告 | 原告: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大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 | 2022-06-02 | |
7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吉0681民初961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临江市人民法院 | 2021-11-18 | |
8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吉0681民初961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临江市人民法院 | 2021-08-25 | |
9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1)吉06行终21号 | 上诉人 | - |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9 | |
10 | 行政裁决 | (2021)吉0681行初3号 | 原告 | 原告: 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临江市人民法院 | 202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