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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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见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3000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8-04-23 | 象运罚决字〔2018〕第3302255118100122号 | |
2 | 见处罚结果 | 2017年08月08日,象山县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车号为京AS0507的车辆于2017年08月08日09时41分行驶在S215盛宁线76K+900M时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检测,该车为3轴车,车货总质量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3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0吨。经核对该车行驶证和驾驶人驾驶证,认定京AS0507为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所有,驾驶员为常阿龙。本机关于2017年08月08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象公路罚告简[2017]03(40)0105号。当事人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确认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已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象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更多 | 200 | 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 2017-08-08 | 象公路罚简〔2017〕03(40)0105号 | |
3 | 见处罚结果 | 2017年06月07日,象山县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车号为京AS0507的车辆于2017年06月07日08时53分行驶在S215盛宁线76K+900M时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检测,该车为3轴车,车货总质量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3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0吨。经核对该车行驶证和驾驶人驾驶证,认定京AS0507为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所有,驾驶员为常阿龙。本机关于2017年06月0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象公路罚告简[2017]03(40)0062号。当事人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确认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已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象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奉化市人民法院或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更多 | 200 | 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 2017-06-07 | 象公路罚简〔2017〕03(40)0062号 | |
4 | 见处罚结果 | 2017年04月17日,象山县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车号为京AS0507的车辆于2017年04月17日09时01分行驶在S215盛宁线76K+900M时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检测,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0吨。经核对该车行驶证和驾驶人驾驶证,认定京AS0507为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所有,驾驶员为常改良。本机关于2017年04月1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象公路罚告简[2017]03(40)0037号。当事人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确认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已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象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奉化市人民法院或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更多 | 200 | 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 2017-04-17 | 象公路罚简〔2017〕03(40)0037号 | |
5 | 见处罚结果 | 2017年04月06日,象山县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车号为京AS0507的车辆于2017年04月06日09时30分行驶在S19甬台温复线35K+800M时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检测,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质量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2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0吨。经核对该车行驶证和驾驶人驾驶证,认定京AS0507为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所有,驾驶员为常阿龙。本机关于2017年04月0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象公路罚告简[2017]03(40)0029号。当事人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确认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已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象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奉化市人民法院或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更多 | 200 | 象山县公路管理段 | 2017-04-06 | 象公路罚简〔2017〕03(40)0029号 | |
6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16-02-02 | 〔2016〕京0106执946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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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京0106执946号 | 2016-02-02 | (2015)丰少民初字第14821号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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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11071707038N | 营业执照 | 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 | 2013-06-20 | 2043-06-19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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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京0106执946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6)京0106执946号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6-02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丰少民初字第148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1134111 | 一、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十一万元;
二、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共计五十万元;
三、被告H某某、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连带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住院用品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共计四十万七千八百三十七元三角三分;
四、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万五千零七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九千六百一十元(已交纳),由被告H某某、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负担五千三百九十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2-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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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北京佳博旭日运输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1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