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天山竹洋蔬菜专业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东
杨庆朕
93350902671935026H
187万元人民币
-
宁德市蕉城区石后乡上竹洋村村委办公楼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拟建项目1项。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企业动态 企业动态
企业暂无最新动态,监控该企业获取企业最新动态信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2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0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2020年8月14日,接石后林业站移交线索称石后乡上竹洋村坑里自然村“油坑”山场林地被人拓宽建设机耕道,2020年8月20日经调查违法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天山竹洋蔬菜专业合作社在上述地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拓宽建设机耕道,经鉴定占用林地2750平方米,占用林地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规定。应予处罚。
...更多
其他
①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按照《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恢复原状通知书》(蕉林罚责通字[2020]第04054号)执行,②并处擅自改变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2750平方米×10元=27500元。
...更多
--
蕉城区林业局
2020-09-11
蕉林罚决字〔2020〕第04054号
2
2020年8月17日,接石后林业站线索报告称石后乡上竹洋村坑里自然村村道边林地被占用,用于建设管理房,经初步调查违法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天山竹洋蔬菜专业合作社在上述地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蔬菜管理房,占用林地711平方米(暂未利用荒山荒地)情况属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技术鉴定意见书为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规定。应予处罚。
...更多
其他
①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按照《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恢复原状通知书》(蕉林罚责通字[2020]第04053号)执行,②并处擅自改变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即711平方米×10元=7110元。
...更多
--
蕉城区林业局
2020-08-26
蕉林罚决字〔2020〕第04053号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更多
2016-07-12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2021-06-04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