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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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2018连续两年未报建筑业统计年报 | 省住建厅目前对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未报送建筑业统计年报的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将其纳入动态核查范围 ...更多 | -- | 珠海市建筑业协会 | 2019-07-17 | -- | |
2 | 2017年未报建筑业统计年报的企业 | 予以通报 | --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7-10 | -- | |
3 | 2015年未报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 | -- | -- | 珠海市建筑业协会 | 2017-03-06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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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质监(特)准许字﹝2018﹞第700号 | (中)质监(特)准许字[2018]第700号 | 许可范围:梯粤TO19003 | 2018-04-04 | 2099-12-31 |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2 | (中)质监(特)变准许字[2019]第144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范围:梯23粤TO0154(19) | 2019-03-19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中)质监(特)变准许字﹝2017﹞第159号 | (中)质监(特)变准许字[2017]第159号 | 许可范围:梯粤T02712 | 2017-06-13 | 2099-12-31 |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4 | 271212016110015 | 271212016110015 | 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16-11-22 | 2099-12-31 |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 |
5 | 中环建登﹝2012﹞00514号 | 中环建登[2012]00514号 | 中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D栋厂房] | 2012-02-28 | 2099-12-31 |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 |
6 | 中市监开发区准许(2021)第K03060245号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 | 电梯 | 2021-07-23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 |
7 | 中市监开发区准许(2021)第K03060442号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 | 电梯 | 2021-10-29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 |
8 | (中)质监(特)准许字﹝2017﹞第1712号 | (中)质监(特)准许字[2017]第1712号 | 许可范围:梯粤TO14732 | 2017-08-29 | 2099-12-31 |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9 | 空 | 空 | 投资办实业;承接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与资质证同时使用);工业用房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出租;物业管理;旅客票务代理;零售: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5-12-04 | 2099-12-31 |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10 | 442000000124533 | 空 | 投资办实业;承接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与资质证同时使用);工业用房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出租;物业管理;旅客票务代理;零售: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5-12-04 | 2099-12-31 |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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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1)粤2071民初1172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本院依原告书面申请退回案件受理费50元 ...更多 | 2021-06-17 |
2 | 合同纠纷 | (2020)粤2071执3378号之五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2071执337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5-24 |
3 | 合同纠纷 | (2019)粤2071民初2748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金欣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D某某 | 552892.04 | 被告广东金欣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D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及水电费552892.04元及利息损失(以552892.04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548.94元,减半收取计4774.4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9774.47元(该款原告已预交11774.47元,本院予以退回2000元),由广东金欣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D某某负担(该款被告广东金欣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D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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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 (2021)粤2071民初1172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山市金箭实业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1-05-10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中一法民四初字第1511号 | 其他 | - |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5-12-07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中一法民四初字第1511号 | 其他 | -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5-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