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DW231521165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劳务分包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级 ...更多 | 2021-01-28 | 2026-01-27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2 | AW231009206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2024-05-11 | 2029-05-10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3 | WB1037031011502-6/6 | --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 | -- | 2099-12-31 | 建交委 | |
4 | (沪税静一)许变准字﹝2022﹞第(1676)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10-05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
5 | (沪税静一)许变准字﹝2023﹞第(392)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04-05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
6 | (沪税静一)许变准字﹝2022﹞第(1208)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7-08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
7 | 空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 | |
8 | 无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 | |
9 | LJZ201701387 | --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 -- | 2099-12-31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 |
10 | (沪税静一)许变准字﹝2023﹞第(40)号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01-05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1)沪0112民初44154号 | 被申请人 | - | 134000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34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190元,由申请人上海着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2-01 |
2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苏1111执54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苏1111民初2175号案件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4-07 |
3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4447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绿地地产集团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10426.4 | 一、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含保修金)555213.20元。
二、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工程款(含保修金)555213.20元的逾期付款利息(其中以496399.44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8日起计算,以58813.76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8日起计算,均分别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其中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67元(已减半),由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64元,被告绿地地产集团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90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534元(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信息: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更多 | 2020-11-12 |
4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苏1111民初217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绿地集团镇江置业有限公司 | 1794709 | 一、被告绿地集团镇江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794709元及逾期利息(截止2019年8月19日逾期利息为70271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的逾期利息,以1794709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520元,由被告绿地集团镇江置业有限公司承担10625元,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8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上诉须知) ...更多 | 2020-09-06 |
5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苏0114执911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5-21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沪0115民初21801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统易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258 | 一、被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统易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5,258元;
二、被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统易建材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5,258元为本金,自2016年1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1元,减半收取计340.50元,由原告上海统易建材有限公司负担175元,被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65.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04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皖1523民初241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 2018-05-24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沪0115民初67395号 | 被告 | 原告: 景远宏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13727 | 一、被告H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景远宏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3,727元;
二、驳回原告景远宏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6元,减半收取计153元,由原告景远宏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1元,被告H某某负担1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28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沪0115民初43285号 | 被告 | 原告: 景远宏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0280 | 准许原告景远宏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7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403.50元,由原告景远宏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7-24 |
10 | 其他 | (2016)辽0102民初1108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 412000 | 准予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480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6-12-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3)沪0101民初2184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2 | -- | (2023)沪0101民初2184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3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4158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R某某,R某某,R某某 被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4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4158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R某某,R某某,R某某 被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沪0112民初44154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着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1-12-02 | |
6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苏1003民初221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绿地集团扬州铭源置业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6-01 | |
7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苏1003民初221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绿地集团扬州铭源置业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4-28 | |
8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苏1003民初3911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绿地集团扬州铭源置业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9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苏0602民初4447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绿地地产集团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2020-10-12 | |
1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苏1003民初3911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新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绿地集团扬州铭源置业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