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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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G20240422361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4-04-22 | 2025-04-22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合建审[2017]26号 | --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 | 2099-12-31 |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3 | 合建审[2017]46号 | --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 2099-12-31 |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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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新2923民初144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46826元,减半收取计23413元,由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6-15 |
2 | 合同纠纷 | (2021)皖10民终86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受理费11670元,由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5835元,由S某某负担58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10 |
3 | 合同纠纷 | (2020)皖0122民初4194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传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福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46024.5 | 一、被告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传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6024.5元,并自2020年6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
二、被告安徽福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欠付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安徽传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三、被告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传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鉴定费67340元;
四、驳回原告安徽传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4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743元,由安徽传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000元,由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7 |
4 | 合同纠纷 | (2020)皖10民终740号 | 被上诉人 | - | 508200 | 一、撤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0)皖1002民初56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882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01-29 |
5 | 合同纠纷 | (2020)皖07民终546号 | 上诉人 | - | 23267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414元,由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290.9元,安徽省越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122.5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8 |
6 | 合同纠纷 | (2020)皖0122民初4194号 | 被申请人 | - | 1185783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福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85783元或保全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6-24 |
7 | 合同纠纷 | (2020)皖0705民初824号 | 原告 | - | 1932461.32 | 一、被告安徽省越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66230.66元及利息(从2020年3月4日起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
二、原告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安徽省越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期延误违约金315000元;
三、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相互冲抵后,被告安徽省越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51230.66元及利息(利息以工程款651230.66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4日起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
四、驳回原告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安徽省越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18215元,减半收取计9107.50元,由原告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203.50元,被告安徽省越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90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601元,由原告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211元,被告安徽省越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3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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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0-07-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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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皖0705民初340号 | 其他 | -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2023-04-27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皖0705民初2189号 | 其他 | -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2023-04-27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皖0705民初340号 | 其他 | -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2023-03-28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皖0122民初6394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传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2021-08-11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皖1002民初102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黄山润鑫置业有限公司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1-04-28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皖0122民初4194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传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福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2021-02-26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皖07民终546号 | 上诉人 | - |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05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110民初20788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钢嘉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20-06-05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皖0705民初824号 | 原告 | 原告: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省越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皖1002民初56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安徽志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黄山润鑫置业有限公司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