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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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建的鹿邑县盛德路项目工程。未落实相应的扬尘措施,擅自施工。 | 1、立即停工2、立即改正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 10000 |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4-25 | 鹿住建罚决字〔2021〕第30308号 | |
2 | 在鹿邑县承建盛德路项目工程,存在裸土覆盖不到位的扬尘治理问题。 | 1、立即停工2、立即改正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 10000 |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1-04 | 鹿住建罚决字〔2021〕第112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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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2024﹞17号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4年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2024-03-04 | 2027-03-04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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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6民终4218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785元,由B某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1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628民再9号 | 被告 | - | 499000 | 撤销本院(2020)豫1628民初5291号民事裁定书;
原审被告W某某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审原告白防建墙砖款499000元;
驳回原审原告白防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85元,由原审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628民监4号 | 被告 | - | -- | 一、本案由本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 2021-05-25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豫1628民初5291号 | 被告 | 原告: 白防建 被告: 河南省荣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 | -- | 驳回原告白防建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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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6民终4218号 | 其他 | - |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