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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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警告;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 | 500 |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0-06-03 | 建卫公罚〔2020〕1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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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你(单位)于 2018 年n 05 月n 1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8 年n 05 月n 1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建湖县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2 | 建湖国税许受字〔2018〕第390号 | -- | 你(单位)于 2018 年n 05 月n 1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8 年n 05 月n 1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建湖县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3 | 建湖国税许准字〔2018〕第540号 | -- | 你(单位)于 2018 年n 05 月n 1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8 年n 05 月n 1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建湖县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4 | 91320925066261027R | 营业执照 | 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住宿服务,卷烟、雪茄烟,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洗浴服务,游泳服务,器械健身服务,棋牌服务,保健按摩服务, 商业企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软件开发、婚庆礼仪服务;家庭用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9-01-18 | 2099-12-31 | 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09250154﹞分公司变更﹝2020﹞第09140002号 | 分公司变更 | 分公司变更 | 2013-04-10 | 2099-12-31 | 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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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09民终408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16元,由上诉人C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7-29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苏09民终3775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2018)苏0925民初2159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9-20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苏0925民初2159号 | 原告 | - | 320000 | 驳回原告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的起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6100元,依法退还原告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反诉案件受理费4154元,依法退还被告W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06 |
4 | 其他 | (2017)苏09民终4122号 | 上诉人 | - | 7624571 | 准许建湖县新城华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5172元,减半收取32586元,由上诉人建湖县新城华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12-08 |
5 | 合同纠纷 | (2017)苏0925执54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6)苏0925民初310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7-08-08 |
6 | 合同纠纷 | (2017)苏0925执46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6)苏0925民初463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7-08-08 |
7 | 合同纠纷 | (2017)苏0925民初422号 | 原告 | 原告: 建湖县新城华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 被告: 建湖县水之恋浴室,C某某,C某某 | 7605286 | 驳回原告建湖县新城华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5037元,由原告建湖县新城华松实业有限公司承担32518.5元、由原告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承担3251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7-07-17 |
8 | 合同纠纷 | (2016)苏0925民初467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 被告: L某某 | 137500 | 准许原告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50元,减半收取1525元,由原告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12-05 |
9 | 合同纠纷 | (2016)苏0925民初310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 被告: X某某 | 190900 | 准许原告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118元,减半收取2059元,由原告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10-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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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苏09民终4084号 | 被上诉人 | -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13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苏0925民初129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建湖县新城华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2021-04-14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苏0925民初558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 被告: 江苏管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2019-07-08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苏0925民初558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欧堡利亚实业有限公司建湖商业管理分公司 被告: 江苏管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湖县人民法院 | 2018-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