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10000元 | 10000 | 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左旗税务局 | 2018-10-25 | 巴左税罚〔2018〕48号 | |
2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 | 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 2016-03-01 | 〔2016〕内0422执60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C1500002014083210135149 | 采矿许可证 | 采矿权变更申请2018 | 2020-01-21 | 2024-08-12 |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内0404执66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13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内0404民初2589号 | 被告 | 原告: 陈某1 被告: 内蒙古东山矿业有限公司 | 4844000 | 一、被告内蒙古东山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C某某1借款本金2422000元,并以借款本金2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自2014年2月22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时止。并以借款本金422000元为基础,按照月利率2%,自2015年3月31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时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677元,由被告内蒙古东山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1 |
3 | 其他 | (2016)内0422执113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16-05-17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内0422执113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6-05-17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内0422执60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6-05-14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5)巴民初字第350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内蒙古东山矿业有限公司 | 755800 | 一、被告内蒙古东山矿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Y某某借款本金325000元,利息105800元。
二、被告内蒙古东山矿业有限公司以本金155000元自2013年3月28日始按月利率2%给付原告Y某某利息至完全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内蒙古东山矿业有限公司以170000元自2013年7月9日始按月利率2%给付原告Y某某利息至完全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8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