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上饶经开区分公司、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应以其管理的财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维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9,000元,利息483.72元(暂算至2023年7月13日),并以59,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3.65%的标准支付自2023年7月14日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在上述两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上述债务的情况下,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予偿还。
二、驳回原告江西维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4元,减半收取计687元,财产保全费649元,合计1336元,由原告江西维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7元,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上饶经开区分公司、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以其管理的财产范围内负担1259元。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两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上述债务的情况下负担剩余费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新钢支行;开户名称: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开户账户:14331301040001069),逾期未交纳,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原告江西维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用1259元,本院依法予以退回。 ...更多 | --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23-12-05 | 〔2023〕赣0502民初4869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执行人一次支付150640元 | --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8-31 | 〔2022〕粤0106民初16906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022)渝0107民初20277号 | --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3-08-24 | 〔2022〕渝0107民初20277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撤销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2)粤0507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二、被执行人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16559.51元。三、被执行人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经济补偿金10733.93元。 ...更多 | --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8-03 | 〔2022〕粤05民终1107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限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丽支付货款 29684 元。如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 271.05 元,由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7-14 | 〔2023〕琼9028民初1013号 |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详见判决内容 | --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2022〕鲁1502民初7281号 |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北世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货款30685元并支付自2023年3月3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河北世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7元,减半收取计283.5元,保全费420元,由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分公司、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 | 永年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3〕冀0408民初702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仕春租金33131元、物业费7224元、公共能耗费2968元、水费139元;二、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王仕春返还位于政务区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C座1803室、1804室房屋;三、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按照每月7188.62元、每月608.56元支付原告王仕春自2022年10月28日至房屋被实际返还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物业费;四、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五、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本判决第一、三项中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补充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7元,由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7-03 | 〔2023〕皖0104民初541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西诚通电梯有限公司款48812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被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1元,由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 | 宜丰县人民法院 | 2023-06-01 | 〔2023〕赣0924民初102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判决如下:
一、 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江西佩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12800元、税金21094.71元,合计33894.71元。
二、 驳回原告江西佩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51元,由原告江西佩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93元,被告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358元。 ...更多 | --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2023-05-04 | 〔2022〕赣1002民初6519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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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3-11-02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更多 | 2024-01-11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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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皖1225执530号 | 2024-01-22 | (2023)皖1225民初9018号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皖1225执236号 | 2024-01-10 | (2023)皖1225民初11167号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皖1225执6973号 | 2023-12-08 | (2023)皖1225民初8673号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赣0502执6818号 | 2023-12-05 | (2023)赣0502民初4869号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赣0502执6620号 | 2023-11-16 | (2023)赣0502民初4031号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106执19138号 | 2023-08-31 | (2022)粤0106民初16906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渝0107执12403号 | 2023-08-24 | (2022)渝0107民初20277号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琼9028执1047号 | 2023-07-14 | (2023)琼9028民初1013号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9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鲁1502执3665号 | 2023-07-10 | (2022)鲁1502民初7281号之一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皖0104执4824号 | 2023-07-03 | (2023)皖0104民初541号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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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35010 | (2024)赣0113执恢944号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2 | 88315 | (2024)琼0106执3041号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3 | 55490 | (2024)渝0106执5515号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4 | 205806 | (2024)粤2071执恢4189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4-05-14 |
5 | 14500 | (2024)粤1502执590号 |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6 | 1837081 | (2024)粤1624执317号 | 和平县人民法院 | 2024-04-23 |
7 | 33127 | (2024)粤2071执恢2518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4-04-17 |
8 | 340065 | (2024)赣0111执恢130号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9 | 487599 | (2024)渝0101执1954号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10 | 99748 | (2024)皖1225执1732号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2024-03-1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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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6202011300101 | 通知书 | 董事备案,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经理备案,章程备案 | 2011-12-06 | 2099-12-31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深宝住建消审字﹝2020﹞第0810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2020-12-18 | 2099-12-31 |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 |
3 | 深建罗消验字﹝2020﹞第0361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2020-11-17 | 2099-12-31 |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 |
4 | 26201610260369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5 | 26201609060091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 | |
6 | 26201805310067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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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破申152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江西盛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撤回对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更多 | 2024-03-15 |
2 | -- | (2023)粤0113执1656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3-12 |
3 | -- | (2023)沪0116民初17575号之一 | 其他 | 被告: 邵某 | 276444.77 | 解除对所冻结被告某某集团某某公司3、邵某、某某公司2的银行存款276444.7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4-01-22 |
4 | -- | (2023)粤1502民初291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500 | 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L某某工程款人民币14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81.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可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办理退还人民币81.25元的手续;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由其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1.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29 |
5 | -- | (2023)粤01民终15349号 | 被告 | - | 2500000 | 一、X某某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万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还15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月1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Y某某应对判决第一项的债务中的100万元以及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月1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广州万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9008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X某某、Y某某连带负担16005元,X某某负担800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008元,由X某某、Y某某连带负担13846元,X某某负担51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1-15 |
6 | -- | (2023)琼9701民初242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374997 | 一、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赔偿小麦水湿受损的损失374997元;
二、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上述赔偿责任的部分,由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三、驳回原告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674.9元,由原告海南恒丰河套面业有限公司负担17339.9元,由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担433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0-07 |
7 | -- | (2023)粤0608执388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8-29 |
8 | -- | (2023)粤0605民初14569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南海恒德胜嘉置业有限公司,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4956633.18 | 被告佛山市南海恒德胜嘉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2942518.04元予原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佛山市南海恒德胜嘉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以317832.68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6日止,以654769.62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止,以1041512.84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付利息予原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佛山市南海恒德胜嘉置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驳回原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减半收取计受理费15170.07元(原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原告已预交的受理费15170.07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28 |
9 | -- | (2023)粤0111民初1631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融乐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广州融乐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1620元、保全费940元,由原告广州融乐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7-20 |
10 | -- | (2023)粤0113民初9753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天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朱建生 | 44000.2 | 一、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天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0000.2元及违约金(以51455.2元为本金基数,从2022年7月6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期间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以40000.2元为本金基数,从2023年1月1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1.5倍计算);二、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天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赔偿律师费4000元;三、被告朱建生对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广州天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43元、保全费1026元,由原告广州天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1101元、保全费553元,被告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朱建生负担受理费942元,保全费47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7-1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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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惠州市安欣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创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5-22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博罗分公司、Z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博罗分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5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广东雅兴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执行异议 |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8 | 送达公告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奋银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9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10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2-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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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粤2071民初2605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G某某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30-04-01 | |
2 | -- | (2024)赣0103民初4609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省盛琼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乾诚分公司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6-29 | |
3 | -- | (2024)苏0382民初507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4 | -- | (2024)粤0112民诉前调7835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6-06 | |
5 | -- | (2024)粤0112民初6985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紫楠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第十一分公司,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6-06 | |
6 | -- | (2024)琼9028民初34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7 | -- | (2024)粤0112民初2269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白云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齐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齐创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博罗分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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