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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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000230111820545325 | 330000230111820545325 | 准予许可 | 2023-03-13 | 2099-12-31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
2 | 330000221117895537908 | 330000221117895537908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2-11-17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3 | 330000240410886553985 | 330000240410886553985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4-04-10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330201210115806410177 | 330201210115806410177 | 建筑业企业资质市级认定(变更) | 2021-01-18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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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浙0281民初5982号 | 被告 | 原告: 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9864元,由原告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后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3-07 |
2 | 其他 | (2019)浙0281执155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281执15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4-26 |
3 | 其他 | (2019)浙0281执1550号 | 其他 | - | -- | -- | 2019-04-26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281执120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281执155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4-2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281民初10826号 | 原告 | 原告: F某某,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420000 | 被告X某某支付原告F某某、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款300000元,支付2016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7日的违约金12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日止按照年利率20%计算的逾期违约金,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案案件受理费7600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被告负担的诉讼费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如银行汇款请汇入本院账户并注明案号。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后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为37×××92,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8-12-2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281民初9896号 | 原告 | 原告: F某某,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F某某、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F某某、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更多 | 2018-09-19 |
7 | 合同纠纷 | (2018)浙民申468号 | 被申请人 | - | -- | 本案由本院提审 | 2018-09-12 |
8 | 合同纠纷 | (2017)浙02民终2002号 | 上诉人 | - | 3727319.6 | 一、维持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16)浙0281民初327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返还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履约保证金2460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4月2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撤销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16)浙0281民初3271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三、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267319.6元,并支付自2015年4月25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四、驳回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一审案件受理费143839元,由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7220元,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6619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73371元,由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6091元,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72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7-12-04 |
9 | 合同纠纷 | (2016)浙0281民初3271号 | 被告 | 原告: 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8795923.6 | 一、被告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335923.60元,并支付自2015年4月25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履约保证金2460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4月2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款项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3839元,由原告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70468元,被告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担7337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12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浙0206民初3302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J某某,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 | 被告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G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电动车损失、营养费、鉴定费、手机损失、后续治疗费等合计25000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案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0元,由被告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如通过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为37×××92,开户银行为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通过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未在上诉期限内预交的,应当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预交,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本判决生效后,如义务人拒绝履行,权利人可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6-08-0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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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 | X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80****5399) | 浙江省宁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19-01-11 | |
2 | 送达公告 | -- | X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302191980****5399) | 浙江省宁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18-10-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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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浙0281民初5982号 | 被告 | 原告: 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浙0281民初5982号 | 被告 | 原告: 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1-08-18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浙0281民初5982号 | 被告 | 原告: 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21-08-03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浙民再634号 | 被申请人 | -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12-25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浙0281民初10826号 | 原告 | 原告: F某某,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18-11-0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戴纳派克(中国)压实摊铺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6-12-06 | |
7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2016)浙0206民初03302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J某某,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 2016-06-22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6)浙0281民初03271号 | 被告 | 原告: 余姚市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16-06-15 | |
9 | 生命权纠纷 | (2013)浙甬民一终字第00225号 | 被告 |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3-04-07 | |
10 | 生命权纠纷 | (2012)甬余民初字第02328号 | 被告 | 被告: 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2012-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