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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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沪0120民初8412号 | 原告 | 原告: 威尔朗诺(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适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一、被告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威尔朗诺(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款项20000元;
二、被告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威尔朗诺(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威尔朗诺(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原告威尔朗诺(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500元,由被告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26 |
2 | 其他 | (2019)沪0120民初8412号 | 原告 | 原告: 威尔朗诺(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适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 2019-07-02 |
3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2019)沪0104民初5394号 | 原告 | 原告: 威尔朗诺(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适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19-02-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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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2 | 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3-08-17 | |
3 | 合同纠纷 | (2019)沪0120民初8412号 | 原告 | 原告: 威尔朗诺(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适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19-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