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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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履行款2661908元,诉讼费14048元 | --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2023-08-22 | 〔2023〕宁0522民初102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履行款287582.7元、诉讼费4870元 | --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2023-05-09 | 〔2021〕宁0522民初3774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西藏天情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运费1,306,693元、损失费198,291元、律师费73,000元,共计1,577,984元;
二、驳回原告西藏天情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03.1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西藏天情实业有限公司负担53.13元,由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负担18,9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保全费5000元,全部由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付至原告)。 ...更多 | --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2023-03-06 | 〔2022〕藏0103民初1189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履行款743271.87元,并自2022年5月1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诉讼费5617元 ...更多 | --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2023-02-15 | 〔2022〕宁0522民初1407号 |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尚欠原告富川通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货款2845109元,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自愿定于2022年9月30日前给付900000元,于2022年10月30日前给付900000元,剩余货款1045109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给清;
二、被告张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富川通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如果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有任何一期逾期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富川通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可以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就剩余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案件受理费15920.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0920.3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张弛自愿负担,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富川通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更多 | --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1-12 | 〔2022〕桂1123民初682号 | |
6 | 其他规避执行 | 履行款834617元,案件反诉费5546元 | --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2023-01-05 | 〔2022〕宁0522民初745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终止本次执行。 | --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2022-06-22 | 〔2020〕藏0103民初554号 | |
8 | 京抚线G102高丽铺至新立庄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工地正在施工作业检查时发现一台铲车正在装卸物料装卸物料时未使用雾炮、喷淋等设施进行抑尘施工工地西南侧有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更多 | 罚款(大写):叁万元整。 | 30000 |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 | 2021-06-25 | 唐环罚字〔2021〕06-242号 | |
9 |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破碎、装运石料过程中雾炮、洒水车等抑尘设备已经使用,但抑尘效果不佳 | 罚款20000 | 20000 | 唐山市遵化市新店子镇人民政府 | 2021-06-22 | 唐遵新罚决〔2021〕14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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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宁0522执恢78号 | 2024-03-01 | (2023)宁0522执683号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4)宁0522执恢79号 | 2024-03-01 | (2023)宁0522执67号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桂1123执恢235号 | 2023-10-17 | (2022)桂1123民初682号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宁0522执1389号 | 2023-08-22 | (2023)宁0522民初102号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宁0522执811号 | 2023-05-09 | (2021)宁0522民初3774号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藏0103执439号 | 2023-03-06 | (2022)藏0103民初1189号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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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733524 | (2024)津0114执4562号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2 | 52106 | (2024)宁0303执829号 | 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3 | 1092466 | (2024)宁0522执恢78号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2024-03-01 |
4 | 334617 | (2024)宁0522执恢79号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2024-03-01 |
5 | 16562338 | (2024)云04执186号 |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04 |
6 | 8262941 | (2024)藏2522执27号 | 札达县人民法院 | 2024-01-24 |
7 | 1920460 | (2024)云0427执158号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1-18 |
8 | 411958 | (2024)桂1123执46号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1-10 |
9 | 10305753 | (2024)云04执33号 |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09 |
10 | 2568906 | (2024)云0427执1号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1-0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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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2140042311271Z100200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延期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延期 | 2023-12-29 | 2026-12-28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130000002311238000001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路基路面甲级、桥梁甲级、交通安全设施) | 2024-01-09 | 2029-01-08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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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云0427民初1316号 | 第三人 | 原告: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新平建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原告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30 |
2 | -- | (2023)冀0281民初6243号 | 被告 | 原告: 河北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河北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由原告河北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4520元退给原告河北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更多 | 2023-11-08 |
3 | -- | (2023)宁0303民初958号 | 被告 | 原告: 宁夏东方盛达管业有限公司 被告: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宁夏远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穆辉 | 52106.12 | 一、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向原告宁夏东方盛达管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840元,支付截止2023年4月13日的逾期付款利息3266.12元,2023年4月13日后产生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原告宁夏东方盛达管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85元,原告宁夏东方盛达管业有限公司负担383元,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负担11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08 |
4 | -- | (2023)宁05民终436号 | 上诉人 | - | -- | 1、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2022)宁0522民初752号民事判决书;2、驳回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12461元,退还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上诉人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461元予以退还。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5-23 |
5 | -- | (2023)宁05民终413号 | 上诉人 | - | -- | 1、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2022)宁0522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2、驳回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22815元,退还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上诉人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815元予以退还。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5-23 |
6 | -- | (2022)云0427民初1238号 | 第三人 | 原告: 云南腾飞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3060985.38 | 一、由被告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云南腾飞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支付尚欠工程设计勘查费3060985.38元及利息(自2021年3月4日起,以尚欠设计勘查费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云南腾飞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95元,由原告云南腾飞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担9884元,由被告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651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3-04-24 |
7 | -- | (2023)宁0522民初485号 | 被告 | 原告: 同心县本源砼业有限公司,宁夏燕知物流有限公司,同心县锐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 | -- |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0 |
8 | 合同纠纷 | (2023)宁05民终25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078元,由上诉人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30 |
9 | 合同纠纷 | (2022)云0427民初628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云南新赢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通号云南投资有限公司,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云南腾飞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新平建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平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49817 | 准许原告D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1,635元,减半收取计55,817元,经院长审批减交49,817元,由原告D某某负担6000元。 ...更多 | 2023-03-28 |
10 | 合同纠纷 | (2023)宁05民终12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562元,由上诉人宁夏宏程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9281元,有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负担928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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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R某某、云南鑫龙实业有限公司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08-18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R某某,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通号云南投资有限公司,云南腾飞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新平县昌芪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鑫龙实业有限公司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04-03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R某某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0-03-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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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707民初347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2 | -- | (2024)苏0707民初347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2024-06-11 | |
3 | -- | (2024)桂1123民初51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L某某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4 | -- | (2024)苏0707民初347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 2024-04-30 | |
5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6 | -- | (2024)宁0106民初2770号 | 第三人 | 原告: 宁夏八达源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7 | -- | -- | 原告 | 原告: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 被告: 天津市河东区超薄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8 | -- | (2024)宁0106民初2770号 | 第三人 | 原告: 宁夏八达源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9 | -- | (2023)冀0209民初7089号 | 原告 | 原告: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 被告: 唐山滦曹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10 | -- | (2023)宁0522民初3052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公司,L某某,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 | 海原县人民法院 | 2023-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