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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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你单位于2021年3月17日在大杨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消除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 ...更多 | 处罚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 | 50000 | 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21-05-17 | -- | |
2 | 存在“挂证”问题。 | 一、对天津万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8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二、对张泽等234人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其注册许可,三年内不予注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权限的,将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出上述处理),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更多 | -- | 天津住建网建筑市场管理处 | 2019-06-04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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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218101310003334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3-12-20 | 2026-12-20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2 | 20231106155653041741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核 | 2023-11-07 | 2026-11-07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3 | 20231218101310003334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3-12-20 | 2026-12-20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4 | 20221215093454697667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2-12-19 | 2025-12-19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5 | 20220705105056295361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变更 | 2022-07-07 | 2025-07-07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6 | 20240318143349048200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4-03-20 | 2027-03-20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7 | 20221114155318112994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变更 | 2022-11-15 | 2025-11-15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8 | 20220707163702290321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延期 | 2022-07-11 | 2025-07-11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9 | 911202241042024408 | 营业执照 | 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88-11-22 | 2038-11-21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20220816120337472247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变更 | 2022-08-19 | 2025-08-19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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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16民辖终10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08-11 |
2 | -- | (2023)鲁1603民初1360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鑫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山东鑫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商砼款及防冻剂、泵送剂补贴款共计3437787.14元(3317787.14元+120000元)及利息(1.一部分利息以3404609.26元为基数,2022年1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年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2年1月份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一部分利息以33177.87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年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3年1月份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山东鑫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351元,由被告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1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14民终245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531元,由上诉人S某某冻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29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1481民初34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S某某冻,H某某,L某某,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82087.14 | 一、被告S某某冻给付原告Y某某货款282087.135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二、被告H某某、L某某、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双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承担付款义务;
三、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计3275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622元、被告S某某冻负担26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26 |
5 | 其他 | (2021)津0119执1718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09-26 |
6 | 合同纠纷 | (2021)津0115民初1732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33493.8 | 一、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小甸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216746.9元;
二、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小甸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216746.9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018年3月16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74元,减半收取计1178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3287元,被告负担8500元(交纳时间同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8 |
7 | 合同纠纷 | (2020)津01民终6736号 | 被上诉人 | - | 24835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668元,由天津挂月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25 |
8 | 劳动争议 | (2020)津01民终626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18 |
9 | 合同纠纷 | (2020)津02民终4361号 | 上诉人 | - | 112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14 |
10 | 其他 | (2020)津0114执401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1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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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天津金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2-12-15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天津金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2-06-19 | |
3 | 裁判文书 | --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0-11-08 | |
4 | 申请公示催告 | --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0-08-10 | |
5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2019-08-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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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渤海水产(滨州)有限公司,渤海水产(滨州)有限公司沾化分公司 |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3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4 | -- | (2024)津0115民初2692号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5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6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 |
7 | --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渤海水产(滨州)有限公司,渤海水产(滨州)有限公司沾化分公司 |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8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2-13 | |
9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2-04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