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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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行审﹝特﹞许准字﹝2024﹞第058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准予许可 | 2024-03-27 | 2099-12-31 | 景县行政审批局 | |
2 | 132140042305181Z100039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增项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增项 | 2022-04-29 | 2027-04-28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132140042204021Z100042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延续申请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延续申请 | 2022-04-29 | 2027-04-28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132140042206211Z100005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延期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延期 | 2022-07-08 | 2025-07-07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梯11冀K04579﹝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2022-05-09 | 2099-12-31 | 阜城县行政审批局 | |
6 | 地字第131128201801018号 | -- | 移动式快装基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阜城县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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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冀11民终1456号 | 被上诉人 | - | 394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210元,由上诉人河南茂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26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冀1102民初3114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本院依据(2020)冀1102民初3114号民事裁定书对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7-14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冀1102民初311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衡水京华制管有限公司 被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392933 | 准许原告衡水京华制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194元减半收取计3597元,保全费2620元,由原告衡水京华制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7-14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冀1102民初3114号 | 被申请人 | - | 420000 | 冻结被申请人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42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保全措施到期后当事人如需继续查封、扣押或冻结,应在到期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否则逾期将自动解除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7-07 |
5 | 合同纠纷 | (2020)冀1127民初26号 | 原告 | 原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茂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94000 | 被告河南茂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货款394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10元,由被告河南茂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2 |
6 | 保险纠纷 | (2019)冀民申8118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11-05 |
7 | 其他 | (2019)冀11民终299号 | 上诉人 | - | 500000 | 一、撤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8)冀1102民初5183号民事判决书;
二、被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上诉人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理赔金50万元整。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均由被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3-11 |
8 | 其他 | (2018)冀1102民初5183号 | 原告 | 原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 | -- | 驳回原告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结案减半收取为4400元,由原告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9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冀1127民初2229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河北省某某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 | 20000 | 准许原告J某某J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J某某J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11-02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冀1127民初2229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准许原告J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J某某负担。 ...更多 | 2016-11-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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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6-11 | |
2 | 加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北茂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29 | |
3 | 加工合同纠纷 | (2020)冀1127民初26号 | 原告 | 原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茂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景县人民法院 | 2020-05-18 | |
4 | 加工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茂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景县人民法院 | 2020-02-10 | |
5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长城鑫瑞鑫通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 |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