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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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136075 | (2024)云2601执231号 | 文山市人民法院 | 2024-01-0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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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土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60-07-19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532600D00000000142400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2010-07-19 | 2060-07-19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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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云2601民初14号 | 被告 | 原告: 廖某芬 被告: 解某春,文山州恒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明,文山大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一、解某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廖某芬各项合理损失共计146448.18元;
二、李某明、文山大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廖某芬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50元,由廖某芬负担2683元,由解某春、李某明、文山大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8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书在最后送达的当事人上诉期限届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6-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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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云民再210号 | 第三人 | -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2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2)云28民初836号 | 第三人 | 被告: B某某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17 | |
3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2)云28民初836号 | 第三人 | -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17 | |
4 | 其他 | (2021)云2823民初1582号 | 第三人 | 原告: X某某,Z某某 被告: 西双版纳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2022-02-14 |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云2801民初843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文山州恒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2022-02-09 | |
6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1)云2823民初855号 | 第三人 | 原告: H某某,L某某 被告: 西双版纳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2021-11-04 | |
7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1)云2823民初891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Q某某,Z某某 被告: 西双版纳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2021-11-04 | |
8 | 其他 | (2021)云2823行初5号 | 其他 | 原告: 西双版纳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2021-06-23 | |
9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20)云2823民初1510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J某某 被告: 西双版纳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2021-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