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民营企业
沈育敏
91430111689517498A
6969万元人民币
-
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第二栋B单元5层B503号
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共1类资质,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展开
  • 备案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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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网站 2

  • 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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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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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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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誉 2

    工法 0

  • 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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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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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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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4

裁判文书 6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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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违规挂证
其他
督促违规人员和企业进行整改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7-31
湘建建函〔2019〕150号

信用中国 4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430000000059214
新标准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2021-07-07
2059-06-09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湘)JZ安许证字﹝2017﹞000539
新标准
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
建筑施工
2023-05-04
2026-05-0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裁判文书 6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1)京0108民初8982号
被告
原告: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被告:
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准许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撤诉
2021-02-03
2
票据纠纷
(2020)渝01民初476号
原告
原告:
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矿产品有限公司,郑州金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新泰能源有限公司,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科力通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一、确认原告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款50万元以及以50万元汇票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从2020年6月15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50.80元,由被告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负担8661.11元,由原告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989.6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0-11-17
3
其他
(2018)湘01执579号
其他
-
--
--
2018-08-06
4
其他
(2018)湘民终201号
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7886元,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62520元,由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53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8-05-31
5
其他
(2016)湘01民初2300号
原告
被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54713707.22
一、解除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显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和潜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违约损失53587707.22元; 三、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节能效益分享款820000元; 四、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分成款306000元; 五、驳回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受理费526892元,反诉受理费26205元,共计553097元,由被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53982元,由原告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91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8-02-11
6
其他
(2014)河民初字第982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480000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500元,由原告减半负担。
2014-09-10

开庭公告 5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3)豫0194民初17597号
原告
原告:
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2023-07-21
2
票据纠纷
(2020)渝01民初476号
原告
原告:
湖南思为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扬益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陕西新泰能源有限公司,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矿产品有限公司,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29
3
合同纠纷
(2018)湘民终201号
其他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05-08
4
合同纠纷
(2016)湘01民初2300号
其他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10-19
5
--
(2016)湘01民初2300号
其他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8-0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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