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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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3〕122号)要求,我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经查,你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数量等主要指标不满足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标准要求 ...更多 | 责令你单位在本通知公告后四十日内,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以不合格的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本机关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更多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5-24 | 苏建(建管)改字〔2023〕年(10775)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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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09-10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0-03-18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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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5080010-26)公司变更﹝2020﹞第09040054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10-03-03 | 2030-03-02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空 | 变更事项 | 工程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消防工程、弱电工程设计与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智能化集成技术服务,节能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信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智能交通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消防设备检测、建筑消防电气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消防报警设备、消防设备、电子监控产品、机电设备、工业自控设备;节能产品及配套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0-03-03 | 2030-03-02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05040038-GS﹞公司变更﹝2020﹞第10300053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2010-03-03 | 2030-03-02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苏州国税一 许受 〔2016〕 600026 号 | --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0 月n 13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0 月n 13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二科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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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08民初1901号 | 其他 | - | 1983754.1 | 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983754.1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3-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沪0112民初35456号 | 被申请人 | - | 1293185 | 冻结被申请人苏州展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陈晓春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29318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科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9-10 |
3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苏0505民初3672号 | 第三人 | 原告: 陈晓春 被告: Z某某,S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6-22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08民初2687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4-2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08民初2687号 | 其他 | - | 93000 | 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30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4-07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508民初2179号 | 其他 | - | 217622 | 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17622.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18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苏0506民初5558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陈晓春 | 1020000 | 准许原告S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9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人民币11990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更多 | 2020-08-12 |
8 | 劳动争议 | (2018)苏0591执37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18-10-26 |
9 | 劳动争议 | (2017)苏0591民初866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9464.22 | 一、被告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C某某2015年1月至4月8日工资补贴差额4164.22元及赔偿金15300元。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C某某指定的账户,或者汇入本院账户,开户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苏州斜塘支行;账号:10×××89。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3-28 |
10 | 合同纠纷 | (2017)苏0509民初1158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33000 | 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33000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33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6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3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告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并将已交上诉费的凭证提交本院。 ...更多 | 2017-10-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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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08民初8385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普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C某某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2-10-2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08民初8385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普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C某某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2-10-21 | |
3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民终9497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1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沪01民终529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科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展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C某某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02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08民初1901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展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2-05-20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08民初1901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展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2-04-28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08民初1901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展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2-04-01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沪0112民初3545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科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展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C某某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1-12-03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沪0112民初3545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科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展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C某某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1-10-26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113民初3945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乐美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C某某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2021-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