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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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实,2023年5月24日起,当事人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修筑舟山市新城翁山单元LC-11-01-13地块幼儿园工程工地西北侧出入口时,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桃湾路南侧人行道),铺设钢筋网,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截止执法人员发现未完工,挖掘的城市道路(桃湾路南侧人行道)面积为8平方米。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更多 | 对当事人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 1500 | 舟山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2023-07-11 | 舟综执新罚决字2023第000086号 | |
2 | 经查实,2023年5月24日起,当事人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修筑舟山市新城翁山单元LC-11-01-13地块幼儿园工程工地西北侧出入口时,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桃湾路南侧人行道),铺设钢筋网,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截止执法人员发现未完工,挖掘的城市道路(桃湾路南侧人行道)面积为8平方米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 1500 | 舟山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2023-07-11 | 舟综执新罚决字〔2023〕第000086号 | |
3 | -- | 当事人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南侧,中湾路西侧的舟山市教育警示基地扩建工程实施了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更多 | 30000 | 舟山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2022-10-11 | 舟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001号 | |
4 | -- | 舟山市教育警示基地扩建工程位于舟山市新城翁山路南侧,中湾路西侧,项目的施工单位为当事人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22年9月7日在该项目地下室车道雨棚高空作业洞口部位实施了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更多 | 20000 | 舟山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2022-10-11 | 舟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002号 | |
5 | 2020年4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的东山安置项目工地进行了检查发现3#楼北侧空地上堆放了5只装有废机油的桶场地虽经硬化但无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地面有油渍。2020年6月5日我局委托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被暂扣在舟山市益民废物利用厂的废物进行了检测。根据2020年7月3日编号为HG200703-015的《检验检测报告》、2020年7月10日《关于建筑工地涉危废系列案件相关固废定性专家咨询会咨询意见》以及2020年7月20日《关于浙江隆鑫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DH-46-02-09地块工地等4个建筑工地未知废物的认定意见》该公司的东山安置项目工地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为危险废物。涉案危废经舟山市益民废物利用厂称重为0.83吨。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贰万零玖佰元整。 | 20900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 2020-08-13 | 舟环定罚决字〔2020〕9号 | |
6 | 重大事故 | 决定给予被处罚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的行政处罚 | --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6-11 | -- | |
7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决定给予被处罚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的行政处罚 | --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9-01-23 | 浙建罚〔2019〕1号 | |
8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 | -- | 舟山市安监局 | 2018-10-22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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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000211227818923666 | 330000211227818923666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1-12-27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2 | 330901221216809158853 | 33090122121680915885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2-12-16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3 | 330000240223861008505 | 330000240223861008505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4-02-23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330901211222817109524 | 330901211222817109524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1-12-22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5 | 330000211217814642982 | 33000021121781464298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1-12-17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6 | 330000191022614271470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 | 2019-10-22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许准决字﹝2023﹞第M.2-074号 | 330902230906863706254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 | 2023-09-06 | 2024-10-2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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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902民初2479号 | 原告 | 原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8-03 |
2 | 其他 | (2022)浙0902执恢234号 | 申请人 | - | -- | 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902执恢234号案件执行完毕 | 2022-09-01 |
3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2)浙0902民初178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63250.99元;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为原告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手续;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本院予以免收。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8-26 |
4 | 其他 | (2022)浙0902执318号 | 申请人 | - | -- | (2022)浙0902执31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7-05 |
5 | 其他 | (2021)浙0903执147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1)浙0903执1470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27 |
6 | 其他 | (2021)浙0902执1290号 | 申请人 | - | -- | (2021)浙0902执1290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0-29 |
7 | 合同纠纷 | (2021)浙0903民初883号 | 原告 | 原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舟山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 216051.84 | 被告舟山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16051.84元,并支付自2019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50元,由原告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45元,被告舟山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22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9 |
8 | 合同纠纷 | (2020)浙0902民初1374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Z某某,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30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免予收取) ...更多 | 2020-06-18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民申1009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0-06-10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902执2238号 | 其他 | - | -- | -- | 2019-12-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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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902民初1413号 | 原告 | 原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2 | -- | (2024)浙09民终202号 | 被上诉人 | - |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3 | -- | (2023)浙09民终752号 | 上诉人 | - |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0 | |
4 | -- | (2023)浙0903民初2529号 | 被告 | 原告: 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3-12-18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902民初91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3-11-21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902民初2974号 | 原告 | 原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舟山市定海丰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 |
7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浙0902民初1983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7-19 | |
8 | 其他 | 浙舟定海劳人仲案(2023)22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2023-06-29 | |
9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浙0902民初2083号 | 原告 | 原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6-27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902民初91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2023-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