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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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闽0681执3088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26 |
2 | 合同纠纷 | (2022)闽0681民初368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欣隆建设有限公司 | 68972.52 | 一、福建省欣隆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止的房屋租赁费49392元;
二、福建省欣隆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12348元;
三、福建省欣隆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代垫的电费7232.52元;
四、驳回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2元,减半收取1566元,由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负担804元,福建省欣隆建设有限公司负担7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05 |
3 | 合同纠纷 | (2022)闽0681民初175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51547.74 | 一、原告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Y某某于2021年9月1日所签订《泷澄集团总部经济大楼房屋租赁协议》于2021年12月31日解除;
二、被告Y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1547.74元;
三、驳回原告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595元,由原告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506元,被告Y某某负担108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29 |
4 | 合同纠纷 | (2022)闽0681民初2095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慈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3-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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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闽0681民初368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欣隆建设有限公司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2022-08-01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闽0681民初175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吉人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2022-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