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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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失信被执行人 | -- | --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8-05 | 〔2018〕陕证执字第016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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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0000000 | (2023)陕0822执恢396号 | 府谷县人民法院 | 2023-08-1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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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监名称变更2008/05/06 | 省市监名称变更 | 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008-05-06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省市监实收资本变更2013-07-01 | 省市监实收资本变更 | 18000 | 2013-07-01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5-08-17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审批后方可经营;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企业自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行业代码: 7212 ...更多 | 2015-08-17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2013/07/01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 | 18000 | 2013-07-01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2019-11-13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 | 企业名称: 府谷县人民政府; 出资额: 200000; 百分比: 100 | 2019-11-13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2019-11-13 | 省市监注册资本(金)变更 | 200000 | 2019-11-13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2015-10-20 | 省市监联络员备案变更 | 现联络员********员固定电 | 2015-10-20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2012-07-10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 | 李高山 | 2012-07-10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2012-07-11 | 省市监法定代表人变更 | 张峻墚 | 2012-07-11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省市监住所变更2011/08/15 | 省市监住所变更 | 府谷县河滨路友谊大酒店附楼二楼 | 2011-08-15 | 2099-12-31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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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陕0822执1454号之六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4-01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陕01执167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在发现被执行人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23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陕08执异225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19-12-10 |
4 | 追偿权纠纷 | (2019)陕0822民初2876号 | 原告 | 原告: 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王乃荣 | 15719646.52 | 一、被告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担保D某某7859823.26元。
二、被告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以D某某72918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最短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自2018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D某某568023.2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最短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0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三、被告W某某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中原告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受偿的D某某中的二分之一份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驳回原告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204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4602元,由被告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公司、W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12-06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陕08执异123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07-30 |
6 | 合同纠纷 | (2019)陕执他3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2018)陕08执117号案件,即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03-11 |
7 | 其他 | (2018)陕08执11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7291800 | 划拨被执行人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府谷县支行开设有账号为60701_1账户内存款72918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8-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