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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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A(01)雷验字[2016]第086号 | -- | 经审查,该事项的申请材料合法,安装的防雷装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五条、《防灾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准予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1#厂房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闽侯县气象局 | |
2 | 闽a(01)雷审字[2015]第043号 | -- | 经审查,所提交申请材料合法,防雷装置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五条、《防灾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准予?1#厂房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闽侯县气象局 | |
3 | ﹝榕高新区﹞质监特令准﹝2022﹞081号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 | 锅炉使用登记_按台﹝套﹞首次办理 | 2022-09-21 | 2099-12-31 |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91350100154670883L | 营业执照 |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纺织机械维修、化纤原料代购代销、机电产品五金配件、电子器件、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1997-08-08 | 2027-08-08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闽a(01)雷验字[2016]第086号 | -- | 经审查,该事项的申请材料合法,安装的防雷装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五条、《防灾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准予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1#厂房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闽侯县气象局 | |
6 | 侯规2号核〔2018〕14号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 |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1#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50121201400027),经我局核实,该项目中的建设基本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更多 | 2018-07-24 | 2099-12-31 | 福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 |
7 | (榕高新区)质监特令准(2020)010号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_按台(套)办理新办(含扩建、改建压力管道首次办理使用登记) | 2020-03-04 | 2099-12-31 | 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闽A(01)雷审字[2015]第043号 | -- | 经审查,所提交申请材料合法,防雷装置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气象条例》第二十五条、《防灾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准予?1#厂房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闽侯县气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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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闽0121执恢84号 | 申请人 | - | -- | 一、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2019)闽0121执恢84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凭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亦可依职权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1-0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闽0121执2261号 | 申请人 | - | -- | 一、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2019)闽0121执2261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凭本裁定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亦可依职权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0-3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闽0121民初495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K某某 | 25700 | K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货款25700元,并从2018年10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还清货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3元,由K某某负担。公告费560元,由K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0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闽0121民初4952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49968 | L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货款49968元,并从2018年10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还清货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9元,减半收取计524.5元,由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7 |
5 | 其他 | (2017)浙0327民初12374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O某某 | 172500 | 一、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72500元(以1725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债务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750元,由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16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浙0327民初12021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 | 本案按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17-12-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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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K某某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19-03-1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K某某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18-12-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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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304民初5050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7-15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K某某 | 闽侯县人民法院 | 2019-02-2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327民初12374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O某某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2018-04-1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浙0327民初12374号 | 原告 | 原告: 福州闽侯县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O某某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2018-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