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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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10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7-07-03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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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新0102执恢366号 | 申请人 | - | 70957.64 | 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C某某的存款、收入70957.64元(其中本金70007.64元,执行费950元);二、被执行人C某某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实际付款的时间计算;三、若上述款额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C某某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4-26 |
2 | 其他 | (2018)新0102执5号 | 申请人 | - | 174224.09 | 一、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C某某的存款、收入174224.09元(其中本金171747.87元;执行费2476.22元);
二、被执行人C某某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实际付款的时间计算;
三、若上述款额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C某某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1-05 |
3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7)新01民终2330号 | 被上诉人 | - | 227317.65 | 一、维持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2016)新0102民初4933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即:"C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乌鲁木齐玉川山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款项139642.65元"、"C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乌鲁木齐玉川山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审计费30000元";
二、撤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2016)新0102民初493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C某某返还乌鲁木齐玉川山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付车款57675元";
三、驳回乌鲁木齐玉川山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司对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928.54元(玉川山禾公司已预交),由C某某负担3485.18元,玉川山禾公司负担1443.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709.76元(C某某已预交),由C某某负担3329.80元,玉川山禾公司负担1379.9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1-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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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7)新01民终233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乌鲁木齐玉川山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