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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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2民辖终79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12-2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11民初8222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华科拓普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被告: 乌鲁木齐凯思恒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800 | 驳回乌鲁木齐凯思恒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乌鲁木齐凯思恒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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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新01民终3316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1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11民初8222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华科拓普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被告: 乌鲁木齐凯思恒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