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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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5-07-14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5-12-01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5-07-13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5-12-01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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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规建2018100 | -- | 万象广场C座 | -- | -- | 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 | |
2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乐平市房管局 | |
3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景德镇市房管局 | |
4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省林业厅 | |
5 | 91360281683480882G | 设立通知书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09-02-13 | 2099-12-31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乐)房预售证第2022-36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城市之星A-27#楼 | 2022-08-25 | 2099-12-31 | 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景规建2018083 | -- | 万象广场A座 | -- | -- | 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 | |
8 | 赣林地审字[2017]0219号 | -- | 城市之星 | -- | 2099-12-31 | 江西省林业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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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赣0281民初4924号 | 被告 | 原告: 许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672.45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许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计人民币11672.45元。
二、驳回原告许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3.5元,决定由原告许某某共同负担27.5元,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9-06 |
2 | 合同纠纷 | (2022)赣0281民初44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Y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7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二原告X某某、Y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1842元。
二、驳回二原告X某某、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15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77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30 |
3 | 合同纠纷 | (2022)赣0281民初41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H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7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二原告W某某、H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0553.06元。
二、驳回二原告W某某、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15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77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30 |
4 | 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1996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L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4.5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P某某、L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3433.59元;
二、驳回原告P某某、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209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104.5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30 |
5 | 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1979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7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占J某某、N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3545.774元;
二、驳回原告占J某某、N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17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87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4 |
6 | 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199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2.5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H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3203.6128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20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102.5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3 |
7 | 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150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Y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4.5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L某某、Y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2901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169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84.5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1 |
8 | 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150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W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6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Z某某、W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3100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172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86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1 |
9 | 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150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5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L某某、Z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1970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151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75.5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1 |
10 | 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150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8 | 一、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W某某逾期办证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2958.4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列款项到期后,如被告不自觉履行,原告可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后第二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受理费15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币78元,决定由被告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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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闽05民终6704号 | 第三人 | -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2 | 其他 | -- | 其他 | 原告: H某某 被告: H某某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2023-01-11 | |
3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赣0281民初373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2-07-19 | |
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281民初119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X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2-03-23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281民初392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C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6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281民初39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P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2-02-17 | |
7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425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W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322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1-10-13 | |
9 | 追偿权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244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M某某 | 景德镇市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1-08-02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赣0281民初199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C某某 被告: 江西晟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景德镇市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1-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