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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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 -- | --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9-07-04 | 蒙工商严〔2019〕第212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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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10-18 |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0-06-29 |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3 |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0-06-29 |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5 |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0-06-29 |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04 |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0-06-29 |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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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内0204民初158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 被告: 包头市通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S某某,L某某 | 600000 | 一、被告包头市通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二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00元,(二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包头市通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随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30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内0204民初415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1 被告: 刘某1,Z某某,包头市通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刘某3 | 770000 | 准许原告W某某1撤诉。
案件受理费11500元,减半收取计5750元,由原告W某某1负担。原告W某某1预交11500元,本院退还其5750元 ...更多 | 2018-02-01 |
3 | 合同纠纷 | (2017)内0204民初13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刘统,包头市通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40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7900元,减半收取计39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17-05-1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鲁1482财保135号 | 被申请人 | - | 1600000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包头市通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W王江银行存款160万元或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7-03-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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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L某某、S某某、包头市通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4-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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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 被告: L某某,包头市通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S某某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