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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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解除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与莫申利签订的《淮北恒大中央公园商品房认购书》(编号1805570);二、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莫申利已付购房款325480元及利息(利息以325480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莫申利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28元,减半收取3464元,由莫申利负担459元,由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00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3-10-07 | 〔2023〕皖0621民初1385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上海盛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工程质保金63580.65元及利息(自2022年8月1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90元,由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3-08-02 | 〔2022〕皖0621民初4427号 | |
3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一、被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原告海南城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票据款210518.0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以210518.06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连带支付原告海南城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2021年8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29元、申请费1573元,由被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2022-12-08 | 〔2022〕鲁0321民初2642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程价款176091.3元及相应违约金(以176091.3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为止);二、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数额以176091.3元为限。三、驳回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17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5637元,由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2-08-02 | 〔2021〕皖0621民初5728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程价款715718.58元、赶工奖43407.56元,合计759126.14元及相应违约金(以715718.58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为止);二、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数额以715718.58元为限。三、驳回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174元,由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担774元,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400元,保全费4770元由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2-08-02 | 〔2021〕皖0621民初5735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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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00000 | (2024)皖0621执1413号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5-06 |
2 | 11220 | (2024)皖0621执1156号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4-22 |
3 | 36452 | (2024)皖0621执1155号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4-22 |
4 | 184250 | (2023)粤0103执8423号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3-10-31 |
5 | 6709446 | (2023)皖0621执1938号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3-06-0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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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濉税﹞许变准字﹝2023﹞第﹝13﹞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03-0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 | |
2 | ﹝濉税﹞许变准字﹝2022﹞第﹝30﹞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4-0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 | |
3 | 340621000083886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室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代收水、电、气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淮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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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鲁0321执190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245500 | 一、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的存款、收入245500.00元(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数额详见协助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通知书)。桓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账号:31125100437********。二、若存款、收入数额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三、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12-10 |
2 | -- | (2022)鲁0702民初4053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鑫达鲁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17952 | 被告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鑫达鲁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795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7952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8元,减半收取124元,由被告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0-29 |
3 | 票据纠纷 | (2022)鲁03民终3537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10-24 |
4 | 票据纠纷 | (2022)鲁0321民初2642号 | 被告 | 原告: 海南城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万怡商贸有限公司,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421036.12 | 一、被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淄博万怡商贸有限公司、被告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原告海南城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票据款210518.0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淄博万怡商贸有限公司、被告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以210518.06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连带支付原告海南城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2021年8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29元、申请费1573元,由被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淄博万怡商贸有限公司、被告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16 |
5 | 合同纠纷 | (2022)皖0621民初23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252028 | 一、解除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与W某某签订的《淮北恒大中央公园商品房认购书》(编号1805644)。
二、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W某某已付房款252028元及利息(自2022年1月1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W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48元,由W某某负担987元,由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86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25 |
6 | 合同纠纷 | (2022)皖0621民初45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Z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3-10 |
7 | 合同纠纷 | (2022)皖0621民初23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135069 | 一、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与M某某签订的《淮北恒大中央公园商品房认购书》(编号1805608)自2021年10月20日予以解除。
二、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M某某购房款135069元及利息(自2022年1月22日起,以13506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12元,由M某某负担1011元,由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00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04 |
8 | 合同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5822号 | 被告 | 原告: 蔡**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C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1-14 |
9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5735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1474844.72 | 一、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程价款715718.58元、赶工奖43407.56元,合计759126.14元及相应违约金(以715718.58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为止);
二、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数额以715718.58元为限。
三、驳回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174元,由苏州美瑞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担774元,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400元,保全费4770元由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10 |
10 | 合同纠纷 | (2021)皖0621民初5775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淮北明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予淮北明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淮北明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1-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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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0621民初1413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瑞拓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2 | -- | (2024)皖0621民初1416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瑞拓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3 | -- | (2024)皖0621民初1415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瑞拓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临沂牧梵窗帘经销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万和装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博庄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鑫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济南鑫之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2024-02-06 | |
5 | -- | (2024)皖0621民初290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赛瑞景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6 | -- | (2024)皖0621民初453号 | 被告 | 原告: 合肥固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7 | -- | (2024)皖0621民初452号 | 被告 | 原告: 合肥天石礼品有限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8 | -- | (2024)皖0621民初1号 | 被告 | 原告: 淮北万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濉溪分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9 | -- | (2022)粤0103民初1138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迪百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淮北粤恒置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皖0621民初4489号 | 其他 | - | 濉溪县人民法院 | 2023-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