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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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该单位上报不真实统计数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 处罚内容:警告并罚款8000元;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0.8 | 8000 | 湖北省统计局 | 2023-04-07 | 鄂统罚字202321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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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6-07-07 |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 ...更多 | 2016-08-22 |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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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鄂9006执955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2017)鄂9006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9-10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鄂96民终383号 | 被告 | - | 570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700元,由湖北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6-04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鄂9006民初20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湖北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鑫隆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德华,P某某,P某某,P某某,彭桃元,C某某,H某某 | 5000000 | 一、被告湖北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L某某借款5000000元,并按月利率20‰支付从2017年6月23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二、被告湖北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鑫隆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某某、P某某、P某某、P某某、P某某、C某某、H某某对本判决书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00元,减半收取11750元,由被告湖北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执行时由被告湖北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径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1-22 |
4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7)鄂9006财保15号 | 被申请人 | - | 108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鑫隆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某某、P某某、P某某、P某某、P某某、C某某、H某某的银行存款5400000元或查封被申请人湖北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价值540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L某某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7-08-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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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湖北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鑫隆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某某、P某某、P某某、P某某、P某某、C某某、H某某 |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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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X某某,湖北鑫隆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湖北联泰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X某某,P某某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