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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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 没收违法产品20袋,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予以10000元罚款 | 10000 |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11 | 赤市监行罚〔2020〕98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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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内04行终63号 | 第三人 | - | 60 | 一、准许上诉人X某某撤回上诉;
二、准许原审原告X某某撤回起诉;
三、一审判决视为撤销。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X某某承担;邮寄费60元,由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第三人各负担20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6-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