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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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贵金属转炉使用天然气区域设置的可燃气体检测探头位置设置在机械通风处,位置不合理;2.粉煤制备、烟化炉煤粉布袋收尘未设置当发生爆炸危险时应切断所有电机电源的安全联锁装置或遥控装置。不符合《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2010)第8.4.2条的规定;3.粉煤制备煤粉布袋收尘4个通道设置的4个爆破片采用排放汇集管,汇集管的截面积小于各爆破片装置泄放接管截面积的总和。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0630—2010)第7.3.2条的规定。4.因一吸泵更换导致干吸循环泵和二氧化硫风机的联锁无法投用。不符合《冶炼烟气制酸安全生产规范》(GB/T29524—2013)第5.4条第a项的规定;5.熔炼炉水套温度未设置报警上下限。不符合《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2010)第4.5.5条第6项;6.抽查贵金属银电解可燃气体探测器(出厂编号:J18400506)检定超有效期(有效期至2021年4月7日) ...更多 | 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60000 | 赤峰市应急管理局 | 2021-06-02 | (赤)应急罚〔2021〕2号 | |
2 |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银多金属冶炼工程项目于超期试生产。 | 1.责令你公司银多金属冶炼工程项目立即停止生产;2.处以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 | 50000 | -- | 2012-11-08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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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306-150425-04-01-714217 | 项目备案告知书 | 项目备案告知书 项目代码:2306-150425-04-01-714217 项目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您提交的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仓储库扩建项目 仓储物流类项目备案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在开工建设前,应当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手续,方可开工。特此告知! 建设地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 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 自有资金:1100 万元 , 申请银行贷款:0万元 , 其他0 万元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3/06至2023/09 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仓储总面积480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 (注意:项目自备案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 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请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请申请撤销已 备案项目,2年期满后仍未作出说明并未撤销的,备案机关将删除已备案项目并在在线平台公示。) 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06 月 02 日 ...更多 | 2023-06-02 | 2025-06-02 | 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 | 赤水许决﹝2022﹞9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内蒙古淮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银多金属冶炼项目取水许可 | 2022-02-23 | 2025-02-22 | 赤峰市水利局 | |
3 | JY31504256011022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2-02-21 | 2027-01-24 |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赤环审字﹝2021﹞54号 | 关于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浮渣旋转侧吹转炉项目的审批意见 | 建设项目环评许可 | 2021-11-08 | 2099-12-31 |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 |
5 | 赤环表﹝2021﹞11号 | 关于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暂存间项目的审批意见 | 建设项目环评许可 | 2021-06-04 | 2099-12-31 |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 |
6 | 赤水许决﹝2022﹞9号 |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取水许可 | 2023-03-01 | 2028-02-29 |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 | |
7 | 赤环表﹝2019﹞73号 | 批复 |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2019-11-07 | 2099-12-31 |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 |
8 | (克税)许变更准字﹝2022﹞第(25)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4-08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 | |
9 | 克水许决﹝2022﹞12号 |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取水许可 | 2022-10-28 | 2027-10-27 |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 | |
10 | ﹝2020﹞51号 |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议纪要 | 收集、贮存、利用铅膏HW31(421-001-31)、钢烟灰HW31(312-001-31)、铜烟灰HW48(321-002-48)、锌焙烧浸出渣HW48(321-004-48)、铁矾渣HW48(321-005-48)、锌硫渣HW48(321-006-48)、净化渣HW48(321-008-48)、氧化锌浸出渣HW48(321-010-48)、氧化渣HW48(321-013-48)、铅锌冶炼烟灰HW48(321-014-48)、阳极泥HW48(321-019-48)、再生铅烟灰HW48(321-029-48)、阴极射线管HW49(900-044-49)。 ...更多 | 2020-06-01 | 2025-06-01 |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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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内0429民初4407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Z某某 | 2219288.33 | 一、解除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二分厂分别于2014年11月26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20日、2015年8月13日签订的《粗铅购销合同》;
二、被告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二分厂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预付款784903.75元及违约金(以预付款784903.75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期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三、被告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二分厂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增值税损失1434384.58元;
四、被告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Z某某对上述
二、三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17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1174元,由被告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二分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05 |
2 | 其他 | (2021)内0425执保797号 | 申请人 | - | 5195446.23 | 一、将被申请人翁牛特旗皇姑屯铅锌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15×××78、15×××72账户在1731815.41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间1年;
二、将被申请人翁牛特旗皇姑屯铅锌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06×××52、06×××88、06×××81、06×××52账户在1731815.41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间1年;
三、将被申请人翁牛特旗皇姑屯铅锌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招商银行76×××05账户在1731815.41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间1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9-0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内0425民初3909号 | 被告 | 原告: 扬州顺风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扬州顺风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940元,减半收取970元,由原告扬州顺风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7-2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内0425执54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8-14 |
5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9)内0425财保14号 | 被申请人 | - | 3959695.18 | 冻结被申请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959695.18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更多 | 2019-06-05 |
6 | 其他 | (2019)冀0826民初2044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 | 26117270.14 | 一、解除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0日、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5日签订的三份《铅精矿粉购销合同》。
二、被告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开具数额为22803885.13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十日内向被告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90372.72元。
三、如被告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第二项所确定的义务,应自逾期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增值税损失人民币2023012.2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984.00元,减半收取计11492.00元,由被告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30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冀08民终3496号 | 上诉人 | - | 2023000 | 一、撤销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冀0826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2984.00元,减半收取11492.00元。减半收取计为11492.00元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2984.00元,减半收取11492.00元,共计22984.00元,均有上诉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11-26 |
8 | 其他 | (2018)内0425民初2300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赤峰德发矿产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永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S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 | -- | 准予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撤回对鄂尔多斯市永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S某某、Z某某、L某某、L某某的起诉 ...更多 | 2018-10-29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冀0826民初2331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 | 2023000 | 驳回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984.00元,减半收取计为11492.00元,由原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14 |
10 | 合同纠纷 | (2018)苏1283民初4033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泰兴市现代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 120000 | 准许原告泰兴市现代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保全费1170元,合计252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8-05-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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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买卖合同纠纷 | H某某 |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H某某 |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 2023-06-22 | |
3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赤峰市辽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 2019-12-17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 2019-01-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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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 2023-07-18 | |
2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克什克腾旗兴盛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克什克腾旗兴盛和商贸有限公司) |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 2022-09-22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 2022-07-25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内0425民初4715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翁牛特旗皇姑屯铅锌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 2021-11-02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 | 宁城县人民法院 | 2021-10-1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内0429民初4407号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Z某某,宁城石硕金属有限公司二分厂 | 宁城县人民法院 | 2021-10-12 | |
7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9-05-09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燕山银业有限公司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8-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