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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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营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 | 对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营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 | 2018-10-19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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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620220329110549985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道路运输 | 2022-03-29 | 2026-03-28 |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
2 | 91120116749120450B | 营业执照 | 天津市滨海新区恒通达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 2003-05-16 | 2099-12-31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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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津0116民初34797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远帆易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恒通达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盛通永久(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天津远帆易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2022-11-15 |
2 | 其他 | (2022)津0116民初32209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远帆易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恒通达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盛通永久(天津)物流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天津远帆易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2022-10-21 |
3 | 其他 | (2014)津海法商初字第961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中彰华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太平洋圣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Y某某,F某某,天津市滨海新区恒通达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 1552110 | 一、被告Y某某、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中彰华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关税、增值税等费用人民币1422900元及利息(从2006年12月20日起至本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期限内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被告Y某某、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中彰华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滞报金人民币12921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9097元,由原告承担人民币3293元,由被告Y某某、F某某承担人民币258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八份,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并于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就不服一审判决的数额交纳上诉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天诚支行02200501040006269;户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财务科)。逾期,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3-3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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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W某某 |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 | 2013-12-0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W某某 |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 | 2013-08-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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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津0116民初32891号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L某某,天津市滨海新区恒通达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支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7-12-07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津0116民初32891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7-12-07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K某某 被告: L某某,天津市滨海新区恒通达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支公司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7-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