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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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陕0117民初959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夺,J某某 被告: 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9年12月31日至今的公司章程(包括章程修正案)、股东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J某某夺查阅和复制。上述文件资料由原告J某某夺在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和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和复制,查阅和复制时间限于被告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原告J某某夺本人在场的情况下,原告委托的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会计师、律师可以予以协助;
二、被告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9年12月31日至今的公司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供原告J某某夺查阅。上述文件资料由原告J某某夺在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和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查阅时间限于被告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原告J某某夺本人在场的情况下,原告委托的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会计师、律师可以予以协助;
三、驳回原告J某某夺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腾博物流公司负担150元,由原告J某某夺负担150元(原告已预交300元,本判决生效后被告直付原告1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23 |
2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17民初958号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夺 被告: 长春市爱家物流有限公司 | 8744 | 准予原告J某某夺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372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已预交8744元,本院退付其4372元 ...更多 | 2021-06-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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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17民初4239号 | 原告 | 原告: 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2021-11-10 | |
2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2021)陕0117民初959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西安腾博物流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