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其他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一条:“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二条:“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追缴税款,处以偷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检查组于2022年3月24日书面通知你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更正申报,你公司拒不更正申报,综上,对你公司向税务机关虚假申报抵扣税款及企业所得税拒不更正申报定性为偷税,并处以所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643,984.13元50%的罚款321,992.07元。 ...更多 | 321992 |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2022-05-31 | 鄂税一稽罚〔2022〕11号 | |
2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2000元 | 2000 | 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9-12-06 | 东税罚〔2019〕115866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0)内0622民初2499号 | 原告 | 原告: 鄂尔多斯市恒圣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西安郓瑞工贸有限公司,张留全 | -- | 准许原告鄂尔多斯市恒圣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058元,减半收取计7029元,由原告鄂尔多斯市恒圣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7-05 |
2 | 其他 | (2019)内06民终1836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2019)内0622民初2448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9-11 |
3 | 其他 | (2019)内0622民初2448号 | 原告 | 原告: 鄂尔多斯市恒圣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西安郓瑞工贸有限公司,张留全 | 381933 | 驳回原告鄂尔多斯市恒圣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029元(原告已预交7029元),退还给原告鄂尔多斯市恒圣煤炭运销有限公司7029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