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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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黑10民终35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00 | 一、维持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2019)黑1084民初41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上诉人牡丹江红星天野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爱林村村民委员会2014年6月30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于2015年10月底解除;
三、驳回上诉人牡丹江红星天野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牡丹江红星天野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01 |
2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0)黑10民终23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5-02 |
3 | 用益物权纠纷 | (2019)黑1084民初202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 --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8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7)黑1084民初330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X某某 | -- | 驳回L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10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7)黑1084民初331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 | -- | 驳回L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07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7)黑1084民初332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S某某 | -- | 驳回L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8-07 |
7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5)宁民初字第312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S某某,W某某,Y某某 被告: 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981236.31 | 一、被告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给付原告S某某、S某某、W某某、Y某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76880元、丧葬补助金2301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19230.68元、伙食补助费280元、医疗费261827.63元,合计928196.31元;
二、驳回原告S某某、S某某、W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
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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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 (2019)黑1084民初413号 | 被告 | 原告: 牡丹江红星天野牧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爱林村村民委员会,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 宁安市人民法院 | 2019-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