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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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督检查发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通信段在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更多 | 警告 | -- |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 2023-07-07 | -- | |
2 | 2023年4月,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桥工段在京九线南疏解线路所铁路安保区内对压覆在电缆槽道上的废料进行回收作业,未征得电缆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更多 | 给予该单位2万元罚款 | 20000 |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 2023-07-07 | -- | |
3 | -- | 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作出处罚款150000元的处罚。 | 150000 |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 2022-10-13 | -- | |
4 | 逾期未办理机构名称、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标准变更登记等行为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构名称:郑州铁路局节能监测站)存在逾期未办理机构名称、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标准变更登记等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罚款4.3万元。 ...更多 | 43000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铁路和轨道分局 | 2022-08-24 | 郑市监处罚〔2022〕0301002号 | |
5 | 2022年06月20日17时20分,接灵宝市铸鼎原文管所电话,举报灵宝市阳平镇上河村保护遗址被破坏。接到举报电话后,2022年06月20日18时45分,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灵宝市阳平镇上河村遗址进行检查。经查,上河村遗址位置已被刷方两个阶梯,防止滑坡的水沟已修建完成,施工现场有4台机械,推土机3辆,1辆挖掘机,施工人员20人,现场正在施工。施工现场负责人称,该项目是陇海线抢险工程,施工方为中铁建工集团,建设方是洛阳工务段。现场负责人无法提供文物部门同意施工的相关手续。当事人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执法人员责令施工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上述施工行为,并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负责人拒签,只签收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停止施工。执法人员对现场进程拍照取证,并用执法记录仪拍摄检查全过程。检查于2022年06月20日19时49分结束。2022年06月22日,本机关依法批准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06月22日,灵宝市铸鼎原文管所会同三门峡市文物考古专家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堪查。三门峡市文物考古专家出具了《关于灵宝北阳平遗址.上河村遗址受损情况专家评估意见》:一、在施工现场发现有文化层、灰坑和灰陶片,损毁面积东西长约300m,南北宽约10m,面积约3000㎡,对北阳平遗址·上河村遗址本体造成较重程度破坏。二、建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督促建设的单位立即停工,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2022年06月27日16时04分,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灵宝市阳平镇上河村遗址进行核查,现场已经停止施工,只有留守值班人员在现场。2022年06月24日09时15分至10时55分,执法人员对山东省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忠进行了调查询问,张*忠称,该项目具体名称是陇海线水害复旧工程,工程性质是抢险工程,主体是水害复旧抢险,工程地点是K891+940~K892+320上行路堑边坡整治,工期从04月19日到06月20日,已经完成了97%,总共挖土约12万方;施工单位的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为王*生,没有签订合同,有施工委托协议书;没有见过施工现场的文化层、灰坑和灰陶片;也不清楚阳平镇上河村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2022年06月28日15时20分至17时12分,执法人员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张*敏进行了调查询问,张*敏称,项目名称是陇海线水害复旧工程,工程地点是陇海线上行K891+940~K892+320,项目资金来源不清楚,计划工期是2022年04月12日至06月30日,共79天。实际开工日期是04月29日,不清楚该项目完成了多少,也不清楚施工现场的文化层、灰坑和灰陶片,以及阳平镇上河村遗址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2022年07月02日09时12分至09时59分,执法人员对山东省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刘*正进行了调查询问,刘*正称,2022年06月20日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工人已撤离现场,机械停至停车区。项目是04月19日给下达的施工许可证,04月20日进场做施工准备。双方没有合同,有施工委托书。施工段不一样,有的位置是30米,有的位置是20米,总共挖土约12万方左右,工程进度是98%,施工现场的文化层、灰坑和灰陶片是施工队挖出。2022年07月02日10时10分至10时30分,执法人员对项目技术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张*震称,这个项目下挖了十六七米,总共挖土约9万方左右,工程进度是97%。施工现场的文化层、灰坑和灰陶片,是施工队挖出来,不知道阳平镇上河村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2022年07月02日10时44分至11时12分横涧村村民王*生进行了调查询问,王*生称,与其联系的是山东省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张*建,双方没有合同,有口头协议,内容为:按月承包钩机,司机由他提供,工资是他结算。2022年07月05日15时45分至16时35分,执法人员对张*舰进行了调查询问,张*舰称,最早计划K891+940~K892+320,下挖28米,土方量十万土方,工程完成还有一万多方,已经下挖25米,土方量完成90%以上。与其联系的是山东省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忠,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没有见过现场的文化层、灰坑和灰陶片,也不清楚阳平镇上河村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综合上述事实,当事人构成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文物保护单位“上河村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 ...更多 | 罚款: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 300000 | 灵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2022-08-04 | (灵)文综罚字〔2022〕F-000001号 | |
6 | -- | 下发《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 -- |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 2022-06-27 | -- | |
7 | 未依法取得开工报告,擅自开工 | 现责令改正,对郑州铁路局处工程合同价30189.69万元的1.8%的罚款,计543.4144万元。 ...更多 | 5434144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8-01-22 | 郑发改罚决字〔2017〕第4-1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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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5916 | (2024)豫1328执1416号 | 唐河县人民法院 | 2024-05-14 |
2 | 121369 | (2024)豫7101执122号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5-1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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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11002202304270101 | 施工许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 2022-12-30 | 2024-08-15 | 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41061120230908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鹤壁火车站交通枢纽站改造项目”项目施工许可证 | 2023-09-08 | 2099-12-31 | 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地字第4101222023YG0026392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允许工程 | 2023-12-07 | 2024-12-07 | 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4 | 空 | 空 | 晋城车站棚户区改造 | 2019-07-05 | 2099-12-31 |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5 | 梯11豫A09041(23) | 电梯使用登记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2023-04-06 | 2099-12-31 |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地字第410122202300076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允许工程 | 2023-06-20 | 2024-06-20 | 中牟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 | |
7 | 郑震许字〔2017〕第179号 | -- | 权限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 -- | 2099-12-31 | 郑州市地震局 | |
8 | 建字第410300201500441 | -- |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 -- | -- | 洛阳市城乡规划局 | |
9 | 建字第411000202100024号 | 韵河家园 | 建筑面积21589.11平方米 | 2021-11-18 | 2099-12-31 | 河南省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0 | 豫工信郑无许准字﹝2022﹞第6号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无线电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关于办理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手续的申请,经审核,该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准予行政许可 | 2022-03-16 | 2026-03-16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无线电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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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0308民初58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鑫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 | -- | 准许Z某某撤回对被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洛阳市鑫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更多 | 2023-12-26 |
2 | -- | (2023)豫0308民初5844号 | 被告 | 原告: 洛阳市老城区雷刚粮油商行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鑫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 | -- | 准许洛阳市老城区雷刚粮油商行撤回对被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洛阳市鑫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更多 | 2023-12-26 |
3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308民初704号 | 被告 | 原告: B某某 被告: C某某,洛阳市栋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务段 | 345896.9 | 一、被告C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实际施工人B某某172948.45元施工工程价款。
二、被告C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实际施工人B某某逾期付款172948.45元施工工程价款利息(利息以172948.45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2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B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338元,由原告负担687元,被告C某某负担3651元,被告负担部分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15 |
4 | 其他 | (2022)豫13民辖终14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8-08 |
5 | 合同纠纷 | (2022)豫0308民初31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洛阳市古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 | -- | 本案按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7-27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豫71民终3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78元,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21 |
7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10民终151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855元,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29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豫7102民初24号 | 被告 | 原告: 刘某,王某,赵某1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某、王某、赵某1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35637.89元;
被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刘某、王某、赵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62元,由原告刘某、王某、赵某1负担2770元,被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九份,上诉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更多 | 2022-05-30 |
9 | 劳动争议 | (2022)豫0803民初15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 | -- | 一、原告Z某某与被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1年8月5日解除;
二、被告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月山工务段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为原告Z某某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移转手续;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9 |
10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豫1002民初513号 | 其他 | - | -- | (2022)豫1002民初513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页第八行中“委托诉讼代理人:M某某,河南天苑律师事务所律师”补正为“委托诉讼代理人:M某某,河南天苑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更多 | 2022-04-1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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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 Z某某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4-03-21 | |
2 | 裁判文书 | 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 W某某、扶沟县博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3-01-20 | |
3 | 裁判文书 | 不动产抵押登记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2-12-31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 W某某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2-10-20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不动产抵押登记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2-10-16 | |
6 | 裁判文书 | 房屋所有权登记 | S某某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2-09-06 | |
7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房屋所有权登记 | S某某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2-08-07 | |
8 | 裁判文书 | 房屋所有权登记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2-07-26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所有权登记 | S某某 |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2022-06-26 | |
10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房屋所有权登记 | S某某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2-04-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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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3 | -- | (2024)豫7101民初8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5-21 | |
4 | -- | -- | 原告 | 原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江苏威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5-16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虞城县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4-01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10 | --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