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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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16民初154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冰得宝(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付迎春、L某某的财产保全措施。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2-2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16民初1542号之二 | 原告 | 原告: 山东玉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冰得宝(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付迎春,L某某 | -- | 准许原告山东玉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689.5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均由原告山东玉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23-02-2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16民初1542号 | 申请人 | - | 2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冰得宝(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付迎春、L某某的银行存款2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1-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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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16民初1542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玉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冰得宝(上海)食品有限公司,F某某,L某某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