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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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新乡市卫滨区法院 | 2016-07-25 | 〔2016〕豫0703执602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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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豫0703执602号 | 2016-07-25 | 2015年卫滨民二初字第199号 | 新乡市卫滨区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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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豫0183执315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2-26 |
2 | 其他 | (2017)豫0183执3158号 | 申请人 | - | 550000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河南省新密正泰耐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50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收入。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7-09-29 |
3 | 其他 | (2017)豫01民终8816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本案按撤回上诉处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河南省新密正泰耐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7-05 |
4 | 其他 | (2017)豫0183民初29号 | 原告 | 原告: 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河南省新密正泰耐材有限公司 | 424124 | 一、被告河南省新密正泰耐材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424124元:
二、被告河南省新密正泰耐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迟延付款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从从2013年12月1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
以上一、二项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70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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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0-03-0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Z某某,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19-10-22 | |
3 |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Z某某,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19-10-14 | |
4 | 执行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2017-03-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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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沪0118民初12353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锦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0-01-23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沪0118民初12353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锦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19-10-0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沪0118民初12353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锦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滑县四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19-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