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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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104民初13069号 | 原告 | 原告: 合肥市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 一、被告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合肥市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货款163043及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合肥市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32元,本院减半收取1866元,由合肥市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负担86元,被告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来负担17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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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0104民初13069号 | 原告 | 原告: 合肥市思雅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