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0.5 | 5000 | 镶黄旗消防大队 | 2023-12-04 | 镶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2)内2528民初88号 | 被告 | 原告: 滨州鸿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滨州鸿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鸿诚公司) 被告: 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分公司,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分公司(以下简称镶黄旗电力公司) | 1784472 | 一、被告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滨州鸿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874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566992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2日起按照201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2022年3月24日止;以
60874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25日起按照202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原告滨州鸿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4943.7元,由被告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分公司 被告: B某某 | 镶黄旗人民法院 | 2021-11-30 | |
2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内2528民初465号 | 原告 | 原告: 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分公司 被告: 镶黄旗人民检察院 | 镶黄旗人民法院 | 2021-10-14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分公司 | 镶黄旗人民法院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