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云2924执恢456号 | 2023-10-16 | (2013)宾民初字第677号 | 宾川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4)宾民初字第155号 | 被告 | 原告: A某某 被告: 云南亿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 | 296400 | 一、判令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原告A某某工资296400.00元。
二、驳回原告A某某对被告云南亿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196.00元,由被告C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4-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