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
王旭冬
91370000723862595H
116572万元人民币
-
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6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1

    供应商 0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2

开庭公告 0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鲁02执异147号
第三人
-
--
驳回申请人青岛诚开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追加第三人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2021)鲁02执14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2023-05-22
2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017)鲁01执236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南京频道广告有限公司、江苏中创广告有限公司、G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17-09-30
3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015)济商初字第239号
原告
原告: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南京频道广告有限公司,江苏中创广告有限公司
19249315.07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款19249315.07元(价款计至2015年10月31日,嗣后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股权收购价款按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金额计算方式另行计算); 二、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款违约金(以计至2015年6月30日的股权收购价款18497260.27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按年利率14%计算); 三、被告南京频道广告有限公司、江苏中创广告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062元,由被告G某某、南京频道广告有限公司、江苏中创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6-07-01
4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015)烟民涉初字第25号
原告
原告: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烟台高盈科技有限公司
12222167
被告烟台高盈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散。 案件受理费95133元,由被告烟台高盈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烟台高盈科技有限公司和第三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第三人高盈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6-05-22
5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2010)鲁商初字第2号
被告
-
23578558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1日签订的《协议书》; 二、被告(反诉原告)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自2004年9月2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费1789279元,反诉费590188.25元;原告(反诉被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诉费1252495.3元、反诉费413131.78元,被告(反诉原告)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本诉费536783.7元、反诉费177056.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更多
2011-01-19

法院公告 2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执行文书、拍卖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2-01
2
裁判文书
股权转让纠纷
G某某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07-14
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股权转让纠纷
G某某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12-26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