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徐亚
91340200MA2MT5DM5L
500万元人民币
-
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288-1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中标业绩2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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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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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信用中国 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340200000261374
新标准
--
企业名称:安徽国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288-1号;负责人:徐亚;注册资本:500万元;币种:人民币元;经营范围:从事工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设计,工业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工业传感器、低压电器、仪器仪表、电气成套设备、电子元器件、气动工具、电动工具、五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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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6-01-24
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皖0207民初3301号
原告
原告:
安徽国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恒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75266
被告芜湖恒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国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货款75266元,并支付自2019年3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3元,由被告芜湖恒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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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皖0207民初3301号
原告
原告:
安徽国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恒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2019-06-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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