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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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粤惠核注通内字﹝2021﹞第44130012100184848号 | 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 石油管道工程施工及安装;建筑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销售(不含商场、仓库经营):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 ...更多 | 2021-07-12 | 2099-12-31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441300000290989 | -- | 石油管道工程施工及安装;建筑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销售(不含商场、仓库经营):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 ...更多 | -- | 2099-12-31 |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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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8)粤52民终621号 | 上诉人 | - | 5333394.97 | 一、维持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2017)粤5202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2017)粤5202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
三、深圳市华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惠州市行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四、深圳市华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惠州市行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440794.7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工程款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其中本金人民币1244494.7元从2016年5月31日起计付,本金人民币1196300.09元从2017年6月8日起计付,至付清为止);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中工程款人民币1196300.09元及以本金人民币1196300.09元为基数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惠州市行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3046元,由惠州市行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700元,深圳市华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6046元,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1000元,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负担4300元,深圳市华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负担的费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一审法院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33046元,由惠州市行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深圳市华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9046元,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8700元,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负担4300元,深圳市华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负担的费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9-26 |
2 | 合同纠纷 | (2016)粤1391民初2561号 | 原告 | 原告: 惠州市行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16-12-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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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粤5202民初139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惠州市行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Y某某 |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0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粤5202民初139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惠州市行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Y某某 |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6-24 |